上海孚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离婚律师,人民*应当受理。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由此可见,推翻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即抗辩理由为欺诈、胁迫。当事人举出证据证明订立财产分割条款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即可向人民*申请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需要注意的是该权利**在离婚后一年内使用。
上海孚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注于婚姻家事、私人财富管理的法律服务机构。《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离婚律师,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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