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软件着作权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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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诺时代(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软件着作权登记登记的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办法》*三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软件着作权登记、软件着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根据该条规定软件着作权登记是:1、软件着作权,2、软件着作权专有许可合同,3、软件专有转让合同。也可以归为两类,着作权登记和合同登记,本文只探讨软件着作权登记。

软件着作权是不是必须登记

软件着作权即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软件着作权登记申请是指着作权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并发出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我们查询相关的法规,对照新旧法规,可以看到了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

1、登记是软件着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

根据1991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二十四条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着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提起诉讼都不可以。虽然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着作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这个条例在1993年被较高人民*《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几个问题的通知》否定了一半。该解释*三条规定:“……凡当事人以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纠纷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符合《*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零八条规定,无论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人民*均应予以受理。”如果软件被侵权了,即使没有登记,我们还是可以去*提起诉讼的。

2、软件着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

根据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七条规定:“软件着作权人可以向**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可见软件着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3、软件着作权登记与取得着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大家较关心的还是软件着作权问题,软件如果不登记可以取得着作权吗?这个疑问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有明确的解答,该条例*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着作权。”

关于着作权的取得在各国立法中主要有两种做法:

1、自动取得制度,

2、注册取得制度。

我国采用的是自动取得制度。自动取得制度,以作品的完成时间作为着作权取得的时间界限,作品完成即取得着作权,不需要履行任何的手续。完成并不要求是全部完成,如果是部分完成则对完成的部分享有着作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五条规定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理享有着作权正是自动取得制度的体现。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软件着作权登记并不是软件取得着作权的前提条件,软件只要完成(包含部分完成)即自动享有着作权,受法律的保护,软件着作权是否经过登记与是否可以取得着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经过国家**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着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

《**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三十二条规定:“**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着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着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比如:软件版权受到侵权时,对于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机关可不必经过审查,直接作为有力证据使用;此外也是国家着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

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关于以**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20%的限制达到35%”。甚至有的地方**规定:“可以**的软件技术作为出资入股”,但是都要求首先必须取得软件着作权登记。

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八条规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一)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这里的软件登记证书指的是软件着作权的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

企业破产后的有形收益

在法律上着作权视为“无形资产”,企业的无形资产不随企业的破产而消失,在企业破产后,无形资产(着作权)的生命力和价值仍然存在,该无形资产(着作权)可以在转让和**中获得有形资金。

根据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办法规定:软件着作权登记的时间为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软件注册权证书样本:

2009年7月1日 已经实行新版本的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证书从整体的黄色变为蓝色,证书边框也添加了花边,显得更高贵、更大气;一的遗憾是证书没有封皮,所有取得证书的软件企业登记用户,只能自己寻找封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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