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对消费者而言,国家出台法律,电商有法可依,当然是好事。对于整个电商行业而言,行业一定会迎来震荡,震荡过后一定是更加规范有序,而规范的过程,就是优胜劣汰的过程。
先说优胜,有优势者、有竞争力者胜出。法律带来的是相对平等的机会
优胜明白了,劣汰也就能理解了。
趋势二
一切有“人货场”的地方都将逐步数据化、流量化
新零售,是以消费者体验为中心的数据驱动的泛零售形态,是基于大数据的人货场重构。在阿里的商业操作系统里,数据变成了新能源,能驱动业务、推进升级的新能源。
也就是说一切有“人货场”的地方都将逐步数据化、流量化。
趋势三
多渠道经营是获取客户的有效途径
早做电商的草根电商,都不叫“做电商”,而是叫“做淘宝”,可见在早期,淘宝就几乎是等同于电商的。现在,淘宝天猫依然是大的电商平台,但电商平台已不止是阿里系一支了,还有很多其它的电商平台。多电商平台经营,这个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主流的上规模的电商团队都不只是操作一个平台。
比如,卖车品的应该挖掘一下汽车之家、易车网、爱卡汽车等汽车相关网站,因为有车的人很多都在这里;卖母婴用品的应该挖掘一下宝宝树、育儿网等母婴网站,很多妈妈都会在这些地方问各种育儿知识。
总之,客户在哪里,商家就应该出现在哪里。
淘宝天猫的店铺只是一个有信任的成交的载体,而商家自己要有获取客户、经营客户的能力。也许其它某一个渠道的打通,带来的收益会远**在电商平台的苦心经营。短视频带起来很多卖货能力很强的店铺的案例,不胜枚举。
在2019年,这个趋势还将被放大。
多渠道经营,意思是根据自己擅长的,到消费者所在的地方去,想办法跟这些人建立链接,形成信任,并影响到这些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这将会是电商的新形态。
趋势四
内容化是平台的主要方向
这两年,电商领域火的词一定是“内容营销”了。
提到内容化,还是先提一下网红电商。2016年网红开始火,那时有颜值的或者能东北二人转式搞笑的都能红;2017年要有一定特色的才艺展示的才能红;2018年要有真正持续产出内容的才能红。特别是走过2018年到了2019年,网红要想变现,持续产出内容是基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