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坭企业知产培训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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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升(广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着作权作为知识产权中的一种,除了具有知识产权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着作权主体范围具有广泛性
  与**权、商标权相比较,着作权主体的范围更加广泛,根据我国《着作权法》的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以及国家都可以成为着作权的主体。同时,由于法律对着作权主体的限制并不严格,因此,未成年人和外国人都可以成为着作权的主体。

  2.着作权的客体具有多样性和广泛性
  作为着作权客体的作品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文字作品、口头作品、音乐作品、戏曲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美术作品、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等,比**权、商标权的客体种类多,范围广。

  3.着作权的内容具有丰富性和复杂性
  着作权中所包含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的具体内容比较多:从人身权上看,主要有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从财产权上看,主要有复制权、发行权、获得报酬权、演绎权等。同时,由着作权客体的多样性和广泛性所决定,不同的着作权的内容又不尽相同,具有复杂性。

  4.着作权的产生和保护具有自动性
  现代各国着作权法大多对着作权采取"创作保护主义"的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产生,不论是否发表,着作权即自动产生,开始受着作权法保护,与须经国家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方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权、商标权不同。
着作权法有明确规定:
1.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着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着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着作权人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版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着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着作权以及邻接权的行为。
专利申请的类型

我国专利申请有三种类型,如下:

(一)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三)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不同专利申请的类型的区别如下:

1、**授权时间:

发明**授予**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3年左右。

实用新型**授予**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1年左右。

外观设计**授予**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8个月左右。

2、**权的保护期限:

发明**的保护期限是20年。

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是10年。

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是10年。

二、不同专利申请类型需要的材料

申请专利需要提供的资料:

1、发明创造名称:名称应简单、明确地反映发明创造的主题和类型。

2、背景技术:与本发明创造较相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情况。

3、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

产品类的发明创造:结合附图,清楚、完整地写明各部件名称,及其相互之间的联接关系,并说明其工作过程,所提供方案以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电子类的发明创造:提供电路图或框图,并结合图中各电子器件或模块说明其原理;

方法类的发明创造:包括加工工艺、化工产品、药品、食品等,应详细地说明其加工工艺步骤及工艺条件的限定,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工艺流程图;对于计算机、通讯等领域涉及的方法发明创造,则应提供该方法的处理过程,并根据需要提供其流程图。

4、发明创造的有益效果和优点:描述本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对比所具有的积极的效果和优点,且所述的优点和效果是由于采用了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而直接获得的。

5、附图说明:如果有附图,附图应按机械制图标准绘制。

6、实施例:

产品类和电子类的发明创造:实施例是实现发明创造的一种或多种具体设计方案,如果提供有附图,该部分应结合附图进行说明,并将附图中的标号标注在相应的零件之后,可以根据需要说明其功能、动态构造、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等。

方法类的发明创造:应详细说明其工艺过程、操作步骤和具体的工艺参数等,通常应该供多种工艺参数结合的实施例方案;对于计算机、通讯等领域涉及的方法发明创造,则应结合流程图等提供该方法的详细的具体实现的方案,可以提供多种方案。
着作权许可的类型有:
1、普通许可,也可称“一般实施许可”或“非独占性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作品以及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
2、排他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作品的权利,但是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排他许可的独占程度比普通许可高,比独占许可低。
3、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在约定许可期内自己也无权行使相关权利,更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独占许可协议即独占许可合同,是国际许可合同的一种,即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独占的使用权,供方和任何第三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都不得在该地域使用该种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为此,受让方需向供方支付相当高的使用费和提成费。
商业秘密的特征包括:不为公众所知悉(非公知性)、具有商业价值(价值性)、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保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获得。“具有商业价值”是指通过现在或将来对有关信息的掌握、使用能为企业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是指为防止有关信息泄漏所采取的与其商业价值等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确定保密形式、对象和范围等,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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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属于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主要特点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
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商标权是企业或个人为商业目的而智力劳动创造的专有性成果。
商标权的特征
1、独占性
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立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系,从而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并能接受到准确无误的商品来源信息。换句话说,在商业中未经许可的所有使用,都将构成对商标**权的侵害。这种**权表现为三个方面:
(1)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其核准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装上或者服务、服务设施上,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2)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商标注册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也可以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这种许可或转让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
2、时效性
指商标**权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权受法律保护,**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各国的商标法,一般都规定了对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长些,有的国家规定的短些,多则二十年,少则七年,大多数是十年。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权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法》*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3、地域性
指商标**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注册商标**权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的义务。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要在其他国家获得商标**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进行注册,或者通过《马德里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在协定的成员国申请**延伸。
4、财产性
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商标**权的整体是智力成果,他凝聚了权利人的心血和劳动。智力成果不同于有形的物质财富,它虽然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表现,但载体本身并无太大的经济价值,体现巨大经济价值的只能是载体所蕴含的智力成果。比如“可口可乐”商标、“全聚德”商标等,其商标的载体:可乐、烤鸭等不是具有昂贵价值的东西,但其商标本身却是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可口可乐”商标经评估,其价值达到七百多亿美圆,而“全聚德”作为中国的民族品牌2005年的评估价值为106.34亿元人民币。通过商标价值评估,这些商标可以作为无形资产成为企业出资额的一部分。
5、类别性
类别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照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核定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于所核准的类别和项目,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为基础,国家商标局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和服务总共分为45个类别,在相同或近似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中只允许一个商标权利人拥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不相同和近似的类别中允许不同权利人享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商标的创造是商标所有权人的智力劳动成果,而且商标权的取得跟知识产权的取得基本一致,且特征也是较其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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