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申请的流程和所需资料
申请时间
一、申请发明
行政部门收到发明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发明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发明申请经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局将作出授权决定,发给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自申请至授权约需3~5年左右时间。
二、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实用新型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局将作出授权决定,发给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自申请至授权约需6~10 外观设计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局将作出授权决定,发给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外观设计自申请至授权约需6~8个月左右时间。
三、权登记
行政部门发出授予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行政部门应当授予权,颁发证书,并予以公告。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权的权利。
四、生效日期和时间
发明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权和外观设计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权人应当自被授予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申请程序:
(1)受理阶段
局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申请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3)公布阶段
发明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
(5)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申请的着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局将授予权,颁发证书,在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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