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汉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外部沟通
是否制定与外部沟通的渠道和保持有效的措施:
对体系有效性或更新产品影响,或将受其影响的其他组织
查阅信息传递的渠道,信息处理是否及时,信息沟通的职权,及各项信息的利用情况。
内容沟通的方式、内容
产品或新产品
原、辅料和服务
生产系统和设备、周边环境
清洁和消毒
包装、储存、分销
法规要求
人员资格水平、职责、权限
法规要求、变化
外部相关方的问询、投诉、抱怨
其他
HACCP小组是否将内部信息进行沟通,报较高管理者,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一阶段审核
当验证证实不符合策划安排时是否采取措施
● 现有的程序和沟通渠道(5.6和7.7)
● 危害分析的结论(7.4)
● 操作性前提方案(7.5)
● HACCP计划(7.6.1)
● 前提方案(7.2)
● 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活动的有效性(6.2)
验证活动结果是否进行分析,包括内审和外审
● 验证体系符合策划及标准要求
● 识别改进和更新需求
● 确定信息,策划内审方案
● 提供证据证明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做好管理复核的输入及更新的输入
3.1肉松肉制品:以猪肉主要原料为基础,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过煮制、炒制等工序制成的食品。肉粒:以猪肉主要原料为基础,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过预煮、腌制、烘干等工序制成的食品。油酥肉松:以猪肉主要原料为基础,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过煮制、炒制、油酥等工序制成的食品。
3.2 原料:在生产加工酱卤肉制品过程中所用的主要原材料为猪肉。
3.3 辅料:生产加工酱卤肉制品过程中,除所用的主要原料以外的其他物料,如白砂糖、食用盐、酱油、食品添加剂等。
4 原材料采购、运输、贮藏的卫生
4.1 采购
4.1.1 采购的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食品卫生标准或规定。必须采用国家允许使用的、**厂生产的食用级食品添加剂。
4.1.2 采购原、辅材料时,须向售方索取三证及该批原、辅料检验合格证书或化验单。必要时应对货源生产加工场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全面卫生质量情况。
4.2 运输
工厂应配备**的原、辅料运输车辆,定期冲洗,经常保持清洁。运输原辅料时应避免污染,应做到:防尘、防雨,轻装轻卸,不散不漏。
4.3 贮藏
4.3.1 原、辅料进库前必须严格检验,发现不合格或无检验合格证书又无化验单者,拒绝入库。
4.3.2 原、辅料库内必须通风良好,经常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洁净;应有防潮、防鼠、防霉、防虫设施。
4.3.3 贮藏固态原、辅料应离地20~25cm、离墙30cm以上,分类、定位码放,并有明显标志。
是否建立和保持形成文件的程序。
当CL值**出或操作性气体方案失控时,
组织是否根据产品的用途和放行要求,识别和控制受影响的产品
识别和评估受影响的终产品
评审所实施的纠正
对潜在的不安全产品是否按7.10.3要求处理
通过审核操作性前提方案和CCP点所获得数据是否进行过评价,是否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措施、防止再发生、记录所采取纠正措施的结果,确保其有效性。
对确定的潜在不安全产品应采取措施:
安全危害已降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在进入食品链前将降至可接受水平
尽管不符合,但产品仍能满足要求。评价之前,受影响的产品是否处于控制,确定为不安全产品时,是否通知相关方启动、撤回。
在产品放行前是否进行过评价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本前提方案对肉制品生产的卫生环境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和活动进行了规定。这些规定是在国家法律法规、GMP法规、食品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本前提方案就下列项目进行了规定:
1. 建筑物和相关设施的布局和建设;
2. 包括工作空间和员工设施在内的厂房布局;
3. 空气、水、能源和其他基础条件的提供;
4. 包括废物和污水处理的支持性服务;
5. 设备的适宜性,及其清洁、保养和预防性维护的可实现性;
6. 对采购材料(如原料、辅料、化学品和包装材料)、供给(如水、空气、等)、清理(如废弃物和污水处理)和产品处置(如储存和运输)的管理;
7. 交叉污染的预防措施;
8. 清洁和消毒;
9. 虫害控制;
10.人员卫生;
11.其他适用的方面。
前提方案是实施HACCP计划的基础,在有效实施前提方案的基础上,才可以对关键控制点进行控制,并较终生产出安全食品。因此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是否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满足食品安全的目的和组织目标的要求
在对体系的变更进行策划和实施时,是否保持体系的完整性?
组织内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设置、岗位职责、人员作用和权限是否做出规定并形成文件,内部是否进行沟通?
员工有责任报告与食品安全体系有关的问题,是否*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查重要岗位人员如管理人员、验证人员、执行人员的职责,当缺席时的措施和记录
是否任命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该组长应具备的职责和权限:
食品安全小组的组织及工作
小组成员的培训、教育
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更新
向较高管理者报告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宜性,保持与外部的联络。
改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策划
组织是否建立且实施了可追溯系统,以确保能够识别产品批次及其与原料批次、生产和交付记录的关系。
可追溯系统能否识别直接供方的进料。
可否识别终产品初次分销的途径。
是否按规定的期限保持可追溯记录。
在产品撤回时,能否按批号追回,并保持相关记录。
可追溯记录是否符合法规要求、顾客要求,如终产品的批次标识。
是否对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监测过程和所需的监控设备进行了识别。
如何确保测量能力方法与测量要求相一致。
测量和监控设备方法满足以下要求(适用时)
定期或使用前校准和检定。
不存在对照可追溯的国家或国际设备时是否记录校准的依据。
防止调整不当而使校准失效。
在搬运/保养和储存期间防止损坏。
保存校准记录。
当发现偏离校准状态时,是否评估以往结果的有效性,并采取适当措施。
在使用前是否进行确认。
检测设备有无明确的有效性的标识。
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是否进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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