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健华成国际贸易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只提供咨询服务!
案例31 进口产品为提交原版,或提交中文翻译版。
到这就万事大吉一切OK了吗?NO!接下来还有
![德国进口化妆品备案批文代理](//l.b2b168.net/2019/03/13/12/201903131201061594854.jpg)
科学性:所有申报资料的信息数据来源应符合自然科学理论,符合逻辑。
![德国进口化妆品备案批文代理](//l.b2b168.net/2019/03/26/10/201903261005507628774.jpg)
2.关于境内责任人(原在华申报责任单位)
案例40 原文说明书中所载明的使用方法、适用人群与中文不一致。
(1)**申请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提交申报资料原件 1份。
要求:产品中文名称应当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的要求。(1)命名依据中应提供申报产品的商标名、通用名(含使用目的或使用部位)、属性名具体含义的解释。约定俗成的、习惯使用的化妆品名称可省略通用名、属性名。
行政许可申请表保证书应由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或进口化妆品新原料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该生产企业的签字人或其授权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的签字人签字;无公章的,应在保证书生产企业签章处予以注明行政许可申请表承诺书应由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该单位的签字人签字并加盖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公章。
4)生产和销售证明文件如为外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中文译文应由中国公证机关公证。(8)申报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除按以上规定提交资料外,还应当分别提交下列资料:
1)涉及委托生产加工关系的,提交委托生产加工协议书,进口产品还应提交被委托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或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或符合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法规要求的化妆品生产资质证明文件。
-/gbaaj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