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我国《婚姻法》32条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北京离婚女律师,丰富的婚姻案件处理经验,多年专注于离婚案件的研究,擅长离婚财产分割、股权分割纠纷案。
北京离婚律师团队答疑:怀孕期间怎样离婚?
孕期离婚起诉离婚有两种情况: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后遭受家庭暴力怎么办?
1.社会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村民**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民事救济:根据婚姻法四十六条的内容,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施暴者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两个方面。
3.刑事惩罚:若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强奸罪等,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给予制裁。对于受害者的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4.行政处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村民**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婚姻法》43条2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村民**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这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的救助措施。
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根据《婚姻法》43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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