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虽然是私权,虽然法律也承认其具有排他的独占性,但因人的智力成果具有高度的公共性,与社会文化和产业的发展有密切关系,不宜为任何人长期独占,所以法律对知识产权规定了很多限制: * 一,从权利的发生说,法律为之规定了各种积极的和消较的条件以及公示的办法。例如**权的发生须经申请、审查和批准,对授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规定有各种条件(**法*22条、*23条),对某些事项不授予**权(**法*25条)。著作权虽没有申请、审查、注册这些限制,但也有著作权法*3条、*5条的限制,下陆区自主知识产权相关知识。 *二,下陆区自主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在权利的存续期上,法律都有特别规定。这一点是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大不同的。 *三,权利人负有一定的使用或实施的义务。法律规定有强制许可或强制实施许可制度,下陆区自主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对著作权,法律并规定了合理使用制度。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 广 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发明**、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