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将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结合。静态分析是假设无形资产在未来各时期的预期收益固定不变,与预期收益相匹配的折现率也固定不变。但在实务中,预期收益具有波动性,每年都会发生变化,折现率也会因银行利率、社会经济、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仅仅使用静态分析估测无形资产评估折现率会使评估结果失真,因此还应该使用动态分析法估测折现率,利用变动的折现率对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进行折现,才能比较恰当地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所以对折现率的确定,要将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结合起来。
存在的问题
首先,必须搞清楚企业中哪一些是无形资产。有的无形资产较容易识别,例如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等;有的就较难识别,例如企业自身开发的一些专有技术,由于多项技术可同时在多个产品中使用,一些企业往往难以搞清哪一些是无形资产,有人甚至将企业的产品也当成是无形资产来委托评估。一些关系类无形资产就更难识别。当然,既然是资产就必须能在未来为企业产生收益,如果不能为企业产生收益也就不是资产。
其次,必须明确无形资产的权属关系。由于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且一项资产可以同时由多个主体使用,所以其产权关系比有形资产要复杂。以专利为例,就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之分,使用权又有独家使用权、排他使用权、普通使用权等,而不同的权利其评估价值是不同的。因此必须搞清楚委托评估的无形资产的范围和权属关系,并且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
第三,必须有明确的无形资产评估目的。是将无形资产转让、投资入股、质押或是企业转制、联合等需要。每个资产评估报告只能有一个评估目的。
第四,做好无形资产未来收益期内的收益预测。未来收益预测的客观和真实性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正确性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为了做好未来收益的预测,首先要确定好收益期,可以根据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期限(例如专利、商标)、签协期限或预期的经济受益期限来确定。在受益期内各年收益的预测,可以根据企业以前年份的收益情况,类似无形资产在本企业或其他企业的收益情况。
第五,其他。例如:在为企业保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无形资产的详细情况和资料;提供企业的情况介绍;提供委托无形资产评估需要的相关法律文件,如:委托评估的委托函、委托方的承诺函、无形资产转让投资入股等经济行为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等。
折叠
3、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准许某一单位或个人在一定期间内享有国有土地进行开发经营的权利,经营管理者依法可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这种无形资产得到充分的体现和重视。对土地使用权的评估,财政部曾于1995年下发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国有企业使用通过行政划拨方式无偿取得的土地,企业应按确认、批复后的价值,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作增加固定资产处理,同时增加国家资本公积金,并单独立账反映。对以出让方式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价格低于所在土地基准价的土地,估价后在备查簿上进行反映,其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不作调整。
在评估实务中,收益额可以因评估目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计算口径,如采用净利润、净现金流量等。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已经对资产特定风险的影响做了调整的,估计折现率时不需要考虑这些特定风险;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针对不同的收益额进行评估时,只有将收益额与折现率之间计算口径相匹配,才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