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D认证在2010年6月由新指令2010/35/EU取代了原TPED指令1999/36/EC。
TPED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法律结构,使在压力下运输的压力设备可以在整个欧洲共同体生产,销售和使用,而*通过每个成员国的当地批准制度,并且可以在欧盟之间运输会员国及其他地区。
TPED认证产品范围包括各类移动式承压设备,涉及产品包括钢制气瓶,LPG气瓶,公路及铁路罐车,移动式承压设备阀门,安全阀等。
便携式压力设备指令2010/35 / EU指令(也称为TPED)是实施ECER 110修订EN / ISO 11439的一系列措施之一。
TPED的定义是指包括阀门和附件在内的、用于运输2类危险品(气体)以及稳定化氰化氢(6.1类)、无水氟化氢(8类)和(8类)用的罐式和瓶式容器。
TPED指令是次把移动式压力设备从危险品运输法规里面分离出来的一部法规。适用于在欧盟境内危险品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用的移动式压力设备,包括新造和在用的、反复充装的和定期检验的压力设备。
TPED认证机构可定期检查TPED*12条和带有ADR的程序的带有Pi标记的设备(容器,储罐等)。
TPED指令用一个统一的认证方案代替了原成员国各自的准入制度,对移动式承压设备的设计制造和符合性评估提出要求,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
TPED认证中Pi标识高度应为5mm。对于直径不大于140mm的可移动承压设备Pi标识的小高度应为2.5mm。
我们可为TPED*12条和ADR中的程序设计新设备,对带有Pi标记的设备(插座,储罐等)进行更改和维修,根据TPED*13条对根据Pi标记的先前规则制造的设备(插座,储罐等)的合格性进行重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