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证书分为两种:
1.新设
2.并购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
备案条件
1、申请人条件: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
2、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备案: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3、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备案: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2)属于核准情况的。
(3)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
(4)其他不予以备案的情形。
依据*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会在2017年年底发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注册在*共和国境内的企业,直接或间接获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需要遵守《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简而言之,国内企业投资中国大陆以外的公司,包括港澳台以及其它国家和地区,新设立企业或并购企业股权,都需要遵照上述法规执行。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了境外投资可能需要按照要求申请核准、备案、告知等几种情形。
1、核准:投资涉及敏感行业和敏感国家地区的,不管直接还是间接投资,不分投资金额大小,均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核准。
2、针对的是非敏感行业且非敏感国家和地区的直接投资项目,均需要向有关部门备案。
3、投资涉及非敏感行业且非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如果是间接非大额投资,*核准备案或告知,如果是间接大额投资,需要告知主管部门。
境外投资备案流程:
1、企业开展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企业报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2、企业开展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企业向提出申请,地方企业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提出申请。
3、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由一方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投资方不属同一行政区域,负责备案或核准的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或核准结果告知其他投资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
我们所说的境外投资,是指在*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依法自主决策、自负盈亏。
企业申请境外投资核准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二)《境外投资申请表》
(三)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