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国官方对于保健食品的概念排除了其**功效,所以凡是**的产品请注册药品;中国自2000年前后已取消“保健药品”,目前的保健食品只具有保健功能,称为“国食健注”和“食健备”号,亦即通常所说的“小蓝帽”,且只为口服的产品。外用产品请酌情申请化妆品、医疗器械或药品。
(2)营养素补充剂,是指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而不以提供能量为目的的产品,此类产品须进行备案。其作用是补充膳食供给的不足,预防营养缺乏和降低发生某些慢性退行性疾病的危险性。
随着中国市场的不断开放和中国加入WTO,众多外国(包括港澳台)企业看好中国巨大的保健食品消费市场,许多外国保健食品都想进入中国。外国保健食品进口中国市场之前都必须接受国家审批,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保健食品备案凭证》(以下简称《批文》),然后才能办理进关等手续。未领取《批文》的产品无法入关。无批文的产品不得在大陆市场销售,否则一经查处将受到严厉处罚。所以,申请保健食品批文是外国保健食品进口到中国市场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