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机械,旧设备一般贸易进口清关到国内的需要哪些手续?进口流程有哪些?
为适应上海珠三角市场的发展形式,不断的满足大中小企业在机械设备方面的采购需求,面对国际高端机械设备,结合中国大陆对于进口新旧机械设备及二手设备等等海关部署监管条例,万航进出口公司特设立《新机械进出口部》与《旧机械进出口部》专业处理新旧机械,设备进口清关问题;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国有企业;
(一)接下来,我来为大家简单谈谈,我是如何帮客户办理二手设备进口全套手续的:
(二)港到门进口流程示意图(以东莞沙田码头进口为例):
客户提供要进口设备资料与图片→万航公司核算各种进口费用→报价→签定进口代理协议→万航公司在国内办理旧切削中心进口商检备案与检验检疫申请→德国出口海运订仓→ 海运到中国香港→换单,提货→万航中国香港仓库→联系中国香港中检公司做检验→中检合格后→办旧机电进口???→从中国香港安排驳船到东莞沙田码头→东莞商检局换正本备案与检验检疫合格证书→报检→出商检通关单→ 准备进口报关资料→商检局现场检验核对→海关进口审核→出税单交税→海关查验→提货放行→安排国内海运订仓→拖车到海运码头→上海港→拖车到江苏厂家。
(三)二手设备进口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大致有如下:
1.中国香港部分:
换单费,码头杂费,提货费,仓租,中检费及其代理费,中转费,
2.东莞部分:
关税, 增值税,码头和换单,报关费用,国内报关报检,商检费用,中国香港到东莞运输费用,旧机电备案费,旧机电PI文与证明费用,代理费用,其它费用;
以上就是操作进口二手设备的大致流程。
(四)现在,我把二手设备进口过程中常见的问题答复如下:
1、为什么要把设备发到中国香港,不能直接发到国内?
也可以,前提条件是:在做好装运前检验与旧机电备案,进口???后在确保您的代理公司进口OK的前提条件下是可以发到代理公司*的国内码头;如若不然,好先发到中国香港,在中国香港做中检(国外的中检都比较贵,时间比较长,不方便);
如果发生意外,即代理公司不能清关或需要退回发货地,操作起来比较方便,众所周知,中国香港是自由港,中转港;
2、为什么不从皇岗口岸进口过来还选择从沙田码头清关?
这主要是因为皇岗口岸是内陆港,像旧设备这种货很*产生押车押夜费,(如果有部分细小的东西不合格,也有可能导致退港OK)这是一笔不小的成本,在沙田码头基本上不会产生押车押夜费;
3、我什么单证也没有,能否进口呢?
在海关法许可的范围内我们能处理客户进口的全套手续与单证;
4、进口的???可以做进项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资格,一般贸易进口的海关增值???可以做进项抵扣,具体标准参照当地国税局新公告为准;
5、我担心我的设备进口的安全性?
请放心,我司只是贵司进出口的代理人,货权始终属于贵司所有,更不用担心海关查货,因为,我司一切手续合法,更不存在海关扣货或其它丢失货的情形;当然,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如天灾,水灾,地震等;如货值高的话可在运输过程中购买保险,如海运的一切险等;
以上,只是一些有代表性的问题,更多问题,欢迎各位**与各界朋友提出来,一起探讨!!一起研究研究!
温馨提示:
如属于需要做机电产品进口???的旧设备,建议在国外做中检,以节省物流费;这样,在国外做好中检后,就可以直接把货发到清关公司认为比较顺手的码头或港口清关,而不需要到中国香港,以节省中国香港中转产生的物流费用;
(五)成功案例:
万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市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专业操作**标的物以及转型、转行、停产企业,搬厂等闲置机械设备的进出口综合物流服务。如:如二手纺织设备、经编机、冲床、车床、铣床、磨床、钻床、刨床、油压机、剪板机、转弯机、空压机、滚齿机、发电机、叉车、包装机等机械设备的进口备案/进口批文代理/进口海运/进口清关等等手续的代理。除柜货,散货机械外,对少量及单台设备的进口操作本公司也一样重视!欢迎各厂家、企业、单位等各界人士来电咨询!我们期待着为您提供服务!!
如果有朋友在进口旧设备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将您想了解的问题(我会时间提供使您满意的进口方案!)
注意事项:
一、先查一下挖掘机的HS编码、关税、增值税是综合税率(二手设备国家是以同类型或相似类型的新设备价格的一定比例收取关税和增值税的);
二、挖掘机为什么要发到中国香港?解答如下:
(1)挖掘机进口前是要办理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检疫证明。我国质检总局在国外有四个授权公司,分别在:欧洲、北美、日本、中国香港。在国外检验检疫所产生的费用比在中国香港做检验检疫的费用高许多;
(2)如果清关过程中出现问题,除了烟、酒等消费品在进港时要交税外,设备类进港是零关税的,因此您不必担心会交高额的税款。
如果货直接发到深圳就属于无证进口。
(特别注意) 清关具体收费如下: 挖掘机的关税增值税+中国香港报关费用+国内报关报检费用+中国香港--深圳运输费用+二手设备批文与证明费用+代理费用+其它费用。
以上就是进口二手设备挖掘机的基本流程,其中比较复杂的就是要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旧)、进口二手设备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
二手挖掘机进口报关费用:
中国香港部分:换单费,码头杂费,提货费,仓租,中检费及其代理费,中转费。
大陆部分:关税, 增值税,码头和换单,报关费用,国内报关报检,商检费用,海关到目的地运输费用,旧机电备案费,旧机电许可与证明费用,代理费用,其它费用。
二手挖掘机进口报关流程:
提供资料------旧机电进口备案证书(10~15天),中国香港中检查验(1~2天),中国香港中检*(3~4天),码头(3-6天),海关审价、出税单、缴税、放行(3-4天)------货发送到客户*地点 。
二手挖掘机进口注意事项:
1) 注意装货的包装安全、木包装的消毒;
2) 注意码头的合理性。首先是安排中检的问题,如果是安排中国香港中检,那肯定要先到中国香港码头。如果是在荷兰、日本、美国已经完成了中检,那么要根据客观的国内物流路线,来确定进口码头;
3) 特种柜,要注意中转的装卸、驳船;
4) 注意,船公司和码头,会产生舱租柜租场租。
祝愿每一个有梦想的客户都能买到心仪合用,性价比高的机器。为您的实干成就梦想助力。
不断的努力
不断的去接近梦想,
越挫越勇,吃尽酸甜苦辣,
能够抵御寒冬,也能够拥抱春天,这样的才叫生活。
进口成套的二手设备可能成为海关稽查的重点对象
随着国内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国内企业对成套高端生产设备的需求量不断增长。在国际经济环境不景气的情况下,部分国外企业虽然拥有大量先进的成套制造装备,但是订单数量不断下滑,许多原有的先进设备长期闲置,此类设备势 必因为拥有较高的性价比而深受国内企业的欢迎,因此,近年来,此类设备的进口量呈现增长态势。
稽查实例
Legal Case
深圳某大型建材生产制造公司于2008年10月在深圳海关注册,主要从事 木制品进口加工、制造,成品大部分在国内销售,还有小部分**欧美及中东等国家和地区。2019年初,稽查部门通过常规稽查发现,该公司2016年9月至12月,报关进口一条新型高智能节能木制材料生产线的25台机器设备,上述设备合计申报进口价格人民币约1.44亿元。根据企业财务账册记载,该公司实际向外方支付人民币1.65亿元用于购买上述设备,对照采购合同和技术文件,初步判断该公司未报境外拆装和运输费用、软件费共计约人民币2100余万元,涉及偷逃税款人民币600余万元。
案例评析
Case Study
在开展稽查之前,稽查部门首先调取了公司进出口数据、查询企业基本信息, 并对进口二手设备的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并确定了具体步骤及稽查重点内容:
(1)稽查人员对公司新进口的木制材料生产线的设备价格产生怀疑,发现存在漏报大型设备的工程设计费用风险。
大型生产线特别是特定二手设备购买前,大多需要国外销售方针对国内买主 需求进行针对性的改造设计。根据《*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以下简称《审价办法》)*十一条规定:“在境外进行的为生产进口货物所需的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工艺及制图等相关服务应当计入商品完税价格。”因此,上述工程设计费应纳入商品完税价格。但是由于生产线是分批进口的,企业向海关提供的合同是和报关单申报商品对应的形式合同,并不是完整的项目采购合同,通关环节很难确认该合同是否包含技术贸易,无法确定企业进口货物是否涉及技术贸易中的特许权使用费,存在漏报设计费、技术转让费等风险。
(2)稽查人员认定公司存在漏报大型设备随附软件费用的风险。由于上述机器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购买后并不能直接使用,需要设备销售方根据购买方的要求进行程序设计。由于是二手进口设备,需要将原有程序进行汉化处理,并将相关程序加载到设备后再销售给买方:该部分软件费用不仅与货物相关,且构成机器设备进口的必要条件。根据《审价办法》*十一条的规定,该项费用属于技术研发费用应当计入完税价格。而在通关现场,企业仅仅向海关申报机器设备本身的价格,现场关员无法识别设备是否加载了相关软件,存在一定的监管风险。
(3)对于是否漏报二手设备的境外拆卸、组装费用的风险,仍然是稽查工作的重点内容。
按照国际惯例,国内企业采购国外二手设备是由买方承担拆卸、组装、运输 等费用。因多为大型设备,相应的拆卸、组装、运输等费用往往较高,根据《审价办法》*五条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上述费用均为进口货物产生,且发生在“运抵*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应当计入完税价格。而在实际操作中,该类费用大多列于采购合同之外,一般以技术贸易或者服务贸易的形式进行,通过非贸付汇的方式付款,海关在通关环节很难发现。
稽查过程中,稽查人员对进口合同、发票、技术文件、对外支付凭证和入账 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实,其中,重点对交易双方的资金流向进行了详细的审核。审核发现财务账中上述进口实际支付的设备款项比企业向海关申报总**出2100余万元,且明确记载有境外拆装费、境外装货港杂费等款项的支出。同时打款时间节点与所提供合同要求打款节点不符。由于上述设备款是由该公司以人民币形式首先打到其国外母公司开设在中国银行海外分行的人民币账户再转换成欧元支付给国外真实公司,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稽查人员**时间向企业确认,目前没有其他已打款在海外采购或需要在海 外采购的设备。同时要求企业提供真实采购合同及附件、境外拆装合同、境外母公司向国外真实客户的打款记录,并说明多出部分款项真实用途。
随后企业提供的材料及相关材料证实,该设备是日本某企业的展示设备, 双方确定的成交方式为工厂交货,因此,买方公司付款委托卖方雇佣一家韩国专业拆装公司拆卸,装箱上述设备运抵起运港口。由于上述设备带有数控系统自动化程度较高,原有的控制软件为日文,无法在国内正常使用,因此需要另行付费将软件转换为中文,同时开发一款适合买方工厂的ERP系统。境外母公司的打款凭证也证明了多出部分款项均打向国外卖家公司账户用于支付该设备款,无其他支出。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稽查人员与企业关务、技术部门人员对照操作系统接口和ERP系统说明与整套生产线25台设备逐一进行核对确认,确定全部设备均为系统相关。由此确认多出的2100余万元款项与进口生产线的25台设备相关,应计入完税价格。
之后,稽查部门将该案移交缉私部门刑事立案侦查。
风险提示
Risk Warning
(1)企业人员对于报关专业知识掌握不够、一知半解,对于此类并不常见的二手进口设备的报关事项在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正因为对于进口此类设备的价格构成并不完全理解和掌握,才会出现对于拆卸费、软件费等相关费用未纳入申报价格情事,导致报关方面出现重大瑕疵。
(2)企业缺乏“外脑”,对于“不确定”的报关风险问题,企业内部人员不能准确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善于请教报关协会专家或专职律师,对风险问题“答疑解惑”,确保企业不致出现“致命问题”。
(3)企业人员缺乏责任心,对二手设备报关价格如何确定的问题,相关人员也曾经就此探讨,但是在没有明确答案的情况下,企业人员听之任之,缺乏责任心和敏感度,没有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反而导致企业一步迈入泥潭,无法自拔。此案例教训深刻,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