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海润价格鉴证评估有限公司
一、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六、双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既然政府成了征收的主体,那么对于房屋价值的判断,就应该采用拆迁人、被拆迁人之外的第三方独立的判断才能公平。即便是第三方评估机构来评估价值,但如果政府还是设定一个指导价的话,就不能体现第三方的独立判断。所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在这一方面予以了明确,使得拆迁补偿更加向市场靠拢。被征收人的权利被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