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卫生设施
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必要时特定的作业区入口处可按需要设置更衣室。更衣室应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
生产车间入口及车间内必要处,应按需设置换鞋(穿戴鞋套)设施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如设置工作鞋靴消毒设施,其规格尺寸应能满足消毒需要。
个人卫生设施
应根据需要设置卫生间,卫生间的结构、设施与内部材质应易于保持清洁;卫生间内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洗手设施。卫生间不得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
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如有需要,应在作业区内适当位置加设洗手和(或)消毒设施;与消毒设施配套的水龙头其开关应为非手动式。
洗手设施的水龙头数量应与同班次食品加工人员数量相匹配,必要时应设置冷热水混合器。洗手池应采用光滑、不透水、易清洁的材质制成,其设计及构造应易于清洁消毒。应在临近洗手设施的显著位置标示简明易懂的洗手方法。
根据对食品加工人员清洁程度的要求,必要时应可设置风淋室、淋浴室等设施。
厂区环境
应考虑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较低水平。
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并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厂区内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者其他硬质材料;空地应采取必要措施,如铺设水泥、 地砖或铺设草坪等方式,保持环境清洁,防止正常天气下扬尘和积水等现象的 发生。
厂区绿化应与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植被应定期维护,以防止虫害的孳生。
厂区应有适当的排水系统。
宿舍、食堂、职工娱乐设施等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
化学污染的控制
应建立防止化学污染的管理制度,分析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制定适当的控制计划和控制程序。
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制度,按照GB 2760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不得在食品加工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非食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化学污染的控制
生产设备上可能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活动部件若需润滑,应当使用食用油脂或能保证食品安全要求的其他油脂。
建立清洁剂、消毒剂等化学品的使用制度。除清洁消毒必需和工艺需要,不应在生产场所使用和存放可能污染食品的化学制剂。
食品添加剂、清洁剂、消毒剂等均应采用适宜的容器妥善保存,且应明显标示、分类贮存;领用时应准确计量、作好使用记录。
应当关注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可能产生有害物质的情况,鼓励采取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