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物品的不可携带出境
1. 的及的有价证券
2. 对中国、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及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胶卷照片、录音带等。
3.珍贵的文物及禁止出境的文物
4. 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私人物品清关之海关通关:
A、如果您是出国:请带护照、签证、详细物品清单。
B、如果您是闽台、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请带台胞证(或居留证)、学习或工作证明、物品清单 。
C、 如果您是外国人:请带护照、签证、工作证、居留证、详细物品清单(需签名)。
D、 旅游购买商品(只限外籍人员):护照、签证、报关委托书、详细货物清单(需签名)、。
注:以上单据在通关时,海关要求必须提供正本。
根据不同的物品向您提供不同的包装方式:
1、电器、钢琴、家具、陶瓷、工艺品等偏重或贵重、易碎类的物品用木箱包装,并装好填充物,以防挤压受损。
2、日用品、书籍等偏轻类物品用纸箱包装。
3、如有**长、**大的包装,订舱时必须提供单件包装的准确的长、宽、高尺寸和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