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较基础、较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
(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二)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三)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四)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五)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六)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七)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律师的作用 :① 只有律师可以阅卷,复印各种法律手续,如拘留证,逮捕证等等,审查这些行为是否合法。② 复印起诉意见书和鉴定材料,详细了解涉案数额、伤情等级以及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等等重要案件情况。③ 在北京等**相对开明的地区,检察机关已认真执行了《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在这个阶段可以直接复印整个案卷,看到本案的全部证据材料,在这个阶段律师能看到的证据,有时比法院阶段还要全面,因为有些地方的检察机关在向法院移送案卷时,移送的不是全卷,而只是他们认为的主要证据的复印件。④ 律师根据所掌握的案件情况及时向检查机关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建议。并通过与检察机关的接触、磋商,从而使检察机关对案件能有一个加全面的印象,有利于检察机关综合、全面、公正的对案件进行审查,从而避免或者减少对侦查机关上报的案件先入为主,形成对被告人不利的观点。⑤ 如果案件确实存在较大的问题,律师可以全面的向检察机关提出建议,建议退回侦查机关作补充侦查。⑥ 长期不开庭律师可以通过抗议或找庭长沟通推动案情进展。⑦ 律师在不同阶段分别提出减刑关键点有利于增加减刑时长。
刑事侦查指的是侦查机关为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收集证据、证实犯罪和查获犯罪分子的活动。在侦查犯罪时,公安有哪些技术侦查手段?
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为了侦破特定犯罪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采取的一种特定技术手段。技术侦查行为即是运用技术侦查措施的侦查行为。
通常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进行邮件检查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
说得通俗点,讯问犯罪嫌疑人就是获取口供,不过办案人员必须依法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比如讯问时不得少于两名侦查人员,应在法定的时间和地点内进行讯问;讯问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等。
二、询问证人
询问证人是指以言词方式向证人调查了解案件情况。询问证人也有严格的程序,比如询问多个证人时必须分开询问,个别进行,不可以同时一起询问;应在特定的地点进行询问等。
三、通缉
通缉指的是公安机关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自行发布通缉令。
四、勘验、检查
勘验:指的是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进行勘查和检验
检查:指的是侦查人员检查人的身体,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五、搜查
搜查指的是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罪证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索、检查。除了侦查人员外,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
六、查封、扣押
侦查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款项等强制扣留或者冻结。
七、鉴定
为了查明案情,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
八、辨认
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让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场所或者特定的人进行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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