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管代/食品安全小组长
确定审核组成员及审核组长,批准内审计划。
评审审核结果,并向总经理汇报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任何改进的机会及变更的需要。
审批纠正措施产品,监督各部门实行纠正措施。
2 办公室制定年度内审计划,并协助内审小组组织开展内审工作,整理、保存内审记录。
3 各部门:配合内审工作的实施,纠正内审发现的不合格。
4 审核组长
a)负责审核各阶段的工作。
b)制定审核计划及检查表,明确内审员分工。
c)编写审核报告。
a)本公司需要委外培训时,由办公室负责编制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征得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管代/食品安全小组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委外培训。
b)个人要求外出培训,口头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办公室。
c)本组织需要外请老师进行培训时,由办公室负责编制培训计划,管代/食品安全小组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和实施。
d)委外和外出培训后,受培训人员须将培训小结或培训考核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时交质量技术部统一管理;外请培训按本组织实施培训进行控制。
4.1 检测设备的采购和验收
4.1.1按《采购控制程序》和《基础设施控制程序》规定进行。
4.1.2 经验收合格的检测设备应进行编号管理,录入《监测设备台帐》。
4.2 检测设备的校准和保护
4.2.1所有检测设备的校验、保护和使用由质量技术部负责安排,并编制和建立检测设备(含免校验类)的《监测设备台帐》,以跟踪记录检测设备的管理情况。
4.2.2由质量技术部制定《检验计量设备周期检定表》,以规定适当的校正周期,按计划执行周期校正检测设备。内部校正的由质量技术部填写检测设备校正报告。送外校准的应获得和保持相关文件。
4.2.3对于购进的新检测设备,必须经过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于本公司有校正能力的检测设备,由质量技术部按照(或制订)相应的校正作业指导书进行校正,校正人员应有相应的资格证明。
对于本公司没有校正能力而需要校验的检测设备,需由质量技术部安排送交计量单位校验,以确保其测量准确性。
4.2.4经校正合格的设备,贴上校正合格标签后继续使用,标签需包括以下内容:检测设备的名称、编号、校正日期等,并由校正人员将校正结果记录在《监测设备台帐》上。
4.2.5 对于已经发现有偏差不可接受检测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直到重新校验合格。
4.2.6 内校的标准器件须存放于由专人保管的质量技术部,于校正时使用。
4.2.7所有需校验的检测设备都必须在校正有效期内使用。对已到校正期限的检测设备应由质量技术部提前两周通知使用部门,以便安排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