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申报疫情补贴支持稳商暖企措施 申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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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雄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加强疫情防控科研攻关
加大科技创新券支持力度
扩大创新券支持范围,纳入疫情防控科技攻关所需的实验动物研究开发、检验检疫、材料测试等。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公司的支持比例,珠三角地区由30%提高到4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由35%提高到45%。在疫情防控中贡献**的创新券服务机构,**评为优秀机构并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奖励。
降低企业研发成本
支持全省高新区、国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大学科技园、农业科技园对在孵科技企业免收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二个月租金。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星创天地根据实际情况为创新创业者减免租金。对疫情期间做出重要贡献的孵化载体,在年度运营考核评价中评优支持,省市协同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后补助中择优给予经费补助。
开展**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惠企政策线上宣讲和辅导;加快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惠企政策。
深化科技金融服务
主动协调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科技型企业的研发立项、成果和能力评价等相关信息,帮助初创型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获得优惠贷款。对已进入省级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池的科技型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困难,支持合作银行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展期,贷款展期后继续享受省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政策。对抗击疫情作用**的科技型企业新增贷款,按其实际贷款额度的1%给予每家银行奖励,不**过500万元。推动相关国有投资平台通过小贷、融资租赁、担保等业务方式给予抗击疫情企业资金支持;指导省创新创业基金对研究疫情防治技术和生产相关产品的企业**给予尽职调查,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投资支持。
开展科技暖企行动
组建科技暖企志愿者服务队,赴企业宣讲疫情防控知识,对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取得的成果、技术和产品,指导企业率先应用。
加强疫情对科技企业影响的统计和监测,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帮扶,会同地市科技部门、高新区等,畅通产学研结合服务,帮助企业对接在复工复产中所需的*指导、技术服务,解决在研发中遇到的科研用试剂、材料短缺及购置、运输等问题。
佛山申报疫情补贴支持稳商暖企措施
广州南沙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关爱企业共克时艰的十条政策措施之金融措施实施操作指引
一、应急**奖励
(一)支持内容
一是对列入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重点或应急生产供应名单的企业,复工生产医用外科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医用手术衣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应急生活物资的企业,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是对上述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技术改造并获得上级工信部门技术改造补助奖励的,按比例给予区级配套。
(二)支持对象
我区列入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生产供应名单(疫情重点**企业名单)的工信企业。
(三)支持条件
1.申请单位在南沙注册,在南沙生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信企业;
2.申请单位列入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重点或应急生产供应名单,复工生产医用外科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医用手术衣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或应急生活物资;
3.申请单位获得国家、省、市工信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资金(此条件申报技术改造项目区级配套资金的企业)。
(四)奖励标准
1.对列入疫情防控重点或应急生产供应名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对确定支持的技术改造资金配套项目,参照《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先进制造业与建筑业发展扶持办法》的规定进行扶持,分别按照国家、省、市工信部门资助金额的**、70%、50%给予资金配套支持,分别不**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佛山申报疫情补贴支持稳商暖企措施
广州市花都区关于印发花都区 “抗疫暖企”六条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特制定花都区“抗疫暖企”六条措施。
条 助企复工复产
1.精准挂点指导。全区成立27个疫情防控督导服务企业工作小组临时党支部,进驻企业指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各镇〔街〕)
2.有序复工复产。“一企一策一方案”协助指导企业,对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的重点企业,经向疫情防控机构报备同意后,可有序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区防疫办、各镇〔街〕)
3.加大物资**。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生产,急企业之所急,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口罩等防控物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严防死守,防范群体性感染事件。(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各镇〔街〕)
*二条 暖企共渡难关
4.租金减免。对在本区注册纳税且租用区属国企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建议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1个月以上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于因疫情所减免的租金,在国企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剔除。组织区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机构,积极推动疫情期间行业性的纾困减租。鼓励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业主单位和运营单位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以上免收租金必须惠及实际经营者和承租户。(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区工商联、各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部门)
5.税费减免。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及时辅导落实好中小企业普惠性减免税等政策。中小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资产损失,可依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生产疫情防控物资及受疫情重大影响的中小企业,**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
6.税款延交。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企业,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对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中小企业,加快核准延期缴纳税款。(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三条 亲企金融纾困
7.确保信贷余额不下降。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遇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积极协调各类金融机构采取延期还贷、展期续贷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责任单位:区金融局)
8.确保融资成本有降低。鼓励各银行机构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支持力度,适当下浮贷款利率,力争2020年企业融资成本不**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区金融局)
9.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依托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5家绿色分行优势,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量身定制金融服务,力争2020年中小企业贷款增长30%。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企业绿色贷款给予100万元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区金融局)
10.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在疫情期间,区内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银企对接,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简化业务流程,尽快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加快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全力支持和推动有需求的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省、市融资支持项目。(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区税务局)
*四条 援企稳岗就业
11.稳定职工队伍。实施援企稳岗政策,阶段性调整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至2020年12月底,原缴费系数为0.6的下调为0.4,原缴费系数为0.8的下调为0.6。继续实施保险浮动费率。对符合不裁员少裁员等条件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申领条件、返还标准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实施全程网上申报,简化审核流程,加快审核。(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12.缓缴社保费。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花都医保分中心)
*五条 扶企做大做强
13.奖励应急**企业。支持企业积极防控疫情,对在本区注册纳税的中小企业,凡为生产或转产防控应急**物资而新购设备或实施厂房扩建且在2月底前开展生产活动的,给予不**过项目投资额50%的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补贴50万元。疫情防控期间,对重点超市门店(营业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专业蔬菜粮油批发市场,以及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店、**医学观察酒店、医务人员集中居住酒店等给予不**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
14.重奖提质增效企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创新攻关、转型升级、新上项目,对在本区注册纳税、同比增长速度**过10%且研发投入**过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出上年度部分30%奖励,单个企业不**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区财政局)
*六条 爱企精准服务
15.建立“抗疫”咨询专线。建立疫情暖企咨询专线,提供全天候的法律服务、政策咨询,线上线下化解企业劳动关系、合同履行等法律纠纷,**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区**局、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区金融局)
16.大力支持外贸出口。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中小企业,积极帮助其向中国贸促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对疫情防控期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出口的企业,协调海关、银等上级部门,降低费用收取标准,提高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和省、市相关支持政策我区遵照执行,享受本政策扶持的企业可同时享受区内其他政策。
佛山申报疫情补贴支持稳商暖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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