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安全——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1、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用途或者使用性质;
2、**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3、损坏、擅自改动房屋原有消防、电力、给排水、供热、节能等设施及其他影响房屋质量的行为;
4、拆除承重墙,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洞口(含门窗,下同)或扩大洞口;
5、在楼面、屋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供热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除外);
6、改动房屋梁、柱(含构造柱)结构;
7、开挖地面影响房屋地基及基础结构;
8、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拆除墙体上的混凝土烟道垫板;
9、擅自改造屋面及平台;
10、在房屋公共区域上堆放物品、设置构筑物和其他障碍物;
11、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影响房屋质量的行为。
2、 建筑结构的常规
建筑结构的常规不能只是构件外观质量及其损伤的检查,需要根据既有建筑结构的现状质量与损失、设计质量、施工质量、使用环境类别及其使用功能和荷载的变化等,确定的重点,的项目和相应的方法。
建筑结构的常规宜一下列部位列为重点:
(3) 采用钢筋混凝土柱和圈梁、钢结构屋面。此结构同样存在维护比较麻烦,隔音效果和保温效果比较差。
(2)对因火灾和爆炸引起建筑结构的,应初步划定影响范围,对直接破坏区应逐个构件进行,指明损伤的程度及其不同程度的范围,对其影响区域应根据与破坏终区域的距离,在检查外观破坏现象的基础上进行抽样。该项应提供出严重破坏区,影响轻微区和对结构安全不会造成影响区域的范围,为处理方案提供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