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个人税收减免政策
税收是我国财政的重要来源,只要符合纳税的条件就要缴纳相应的税费。不过随着政策的改革,在近些年国家大力进行税收减免政策,那么在个人税收方面是什么样的减免政策呢?这需要大家了解清楚,下面华中会计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2020个人税收减免政策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长不**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分摊。约定或者*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分摊**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这是根据国家的政策来的。目前个人税按照专项税进行减免扣除,这是相关的政策规定,大家就要从本文中做好了解,就能知道自己可以减免多少的税费。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中会计。
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
数据显示,到2020年,中国自由职业者人数将占总劳动力的43%。不论国内还是美国,自由职业者多扎堆于市场营销、设计、培训等专业性较高的服务行业。
目前,我国执行的劳务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主要如下:
自由职业者获得劳务费,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足2万部分适应税率20%,**过5万部分适应税率40%,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申请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有没有合规低成本的税务解决方案呢?
华中会计提供的崇明个人独资模式可以很好的解决税负高的问题,即:改变收入类型,由工资收入、劳务收入、提成奖金收入变为经营所得收入,从而享受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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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型产品为自由职业者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实行优惠税率,由个人独资企业的向平台公司开具增值税;
目前中国尚未实现个人收入的整合征收和家庭征收,导致劳务收入和为了提供这个劳务所需支付的费用并不能实现抵冲的效果,从而使得劳务收入的个税实际税负偏高。
使用个*型产品的主要考虑是个*可以获取优惠的税收待遇。个*的特殊征收方式,也会使得提供劳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起到相应的抵冲收入的效果。
目前我国的税制设计,因为历史原因以及本身ZF决策的效率问题,没有太多考虑自由职业者的利益,从而导致目前**世界的分享经济在中国碰到了很多税务上面的困难。这个时候,个*型的出现,适时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以上个税筹划方案非常适合:高收入人群,包含企业主、高管、股东、自由职业者、高净值人群、网红、演艺体育**、讲师、行业*、专业顾问、设计师、律师、私募管理人、基金经理等。
税收筹划不是偷税漏税,是国内外都认可的合理节税方式;一切筹划都是以改变商业模式为前提!通过商业模式的小变动,就能起到如此大的激励效果!
关于税收筹划,崇明开发区给大家几点建议:
(1)节税必须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之上;
(2)允许基于真实业务的基础之上进行业务流程再造,注意:是再造,而不是人为变造、更不是任性编造!
(3)节税与偷税仅仅一步之差,必须充分吃透税收政策背后的东西,否则稍有不慎就会跌进违法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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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和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坚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近年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不断完善支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有力促进了就业规模扩大和就业结构完善,取得了明显成效。为适应当前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经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以现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基础,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主要包括:
一是着重支持自主创业。在已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个体经营者,积极扶持个人自主创业。
二是扩大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与以往按照特殊群体确定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相比,新的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的界定,以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作为基本条件,即由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少数特困群体扩大到纳入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体系的全部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生活**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都涵盖在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之内。同时,为支持和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创业,将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也纳入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三是保持原有政策优惠力度。继续沿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优惠方式。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四是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管理。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主要依据,在享受对象上体现了普惠性,在管理方式上**了规范性,并将公共就业服务职能与税收征管紧密结合,适应了当前我国就业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同时,通过设置行业限制、加强对《就业失业登记证》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管理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优惠政策的操作性和可控性,避免产生税收征管漏洞。
《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税收优惠政策在2013年12月31日未执行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在2010年12月31日未执行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为确保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顺利实施,《通知》还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制定和发布具体实施办法。
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题解答
近日,财税部门发布了系列政策文件,推出了一系列聚焦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龙华区税务局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助辖区纳税人*了解疫情防控相关税收政策“红利”。
增值税
1、近期国家的免征增值税的生活服务收入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8号)*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2、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哪些税收优惠?
答: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及其部门等,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我公司买来发给员工用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的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买的时候取得了增值税,这部分进项是否适用“用于集体福利”而无法抵扣?
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你公司在疫情期间购买的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用于本企业复工复产的,属于特殊时期的劳保用品,取得合法有效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企业所得税
1、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的,如何填报纳税申报表?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在现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行次填报相关数据。
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的,*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归集和留存备查资料即可。
2、企业月(季)度预缴申报时能否享受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扣除政策?
答: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原则上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在计算会计利润时,按照会计核算相关规定,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已经全额列支,企业按实际会计利润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在税收上也实现了全额据实扣除。因此,企业月(季)度预缴申报时就能享受到该政策。
个人所得税
1、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及其部门等的捐赠,以及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及其部门等的捐赠,以及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的办理,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99号)规定执行。可以在预扣预缴环节中的工薪所得、分类所得中扣除,也可以在汇算清缴期间统一进行扣除。其中,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时,需在填写《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时,在备注栏注明“直接捐赠”。
2、我公司属于制造业,在疫情期间发放给车间工人的防护用品和药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1、对受疫情重大影响的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否有优惠政策?
答: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企业,依法免征三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