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雄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步骤:
步:做好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辅助账,
第二步:做好研发项目立项报告
第三步:在科技局系统做研发费用项目鉴定
第四步:准备资料随时配合税局的抽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法律规定
1、企业所得税法*三十条款规定,企业用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九十五条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3、国税发[2008]116号对企业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主体要件、申请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进行了详细规定,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务操作提供了直接有效的指导。
一、政策规定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75%,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
佛山市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须是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
(二)项目承担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比较健全的科研、财务和知识产权等管理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二、办理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企业需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技术鉴定的申报。
(二)批鉴定申报时间:2020年2月24日——3月27日17:00截止。经区审核通过后,市科技局于4月10日前向申请单位反馈形式审查意见,形式审查发现问题的,可退回企业修改补充材料1次。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可在5月上旬在系统上查询技术鉴定结果。
三、企业需留存备查资料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项目辅助明细账和研发项目汇总表;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留存备查资料;
8.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二)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
1.创意设计活动相关合同;
2.创意设计活动相关费用核算情况的说明。
四、其他
(一)*转市科技局鉴定的研发项目:
1.在研省部级(含)以上的科研项目;
2.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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