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其他费用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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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雄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法律规定
1、企业所得税法*三十条款规定,企业用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九十五条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3、国税发[2008]116号对企业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主体要件、申请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进行了详细规定,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务操作提供了直接有效的指导。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其他费用限额
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提供的资料及流程?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提供的资料:
1.一套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研究开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3.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明细表(委托开发项目填报)4.研究开发费决算表、费用分摊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具体如下: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除报送一套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外,还应按照研究开发项目类别,分别将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填报《研究开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委托开发项目,同时报送受托方提供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明细表(委托开发项目填报)》。集中开发项目,同时报送研究开发费决算表、费用分摊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请的基本流程有哪些?(1)初审。向科技或经贸部门提交初审材料,审核是否属于研究开发项目。 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本年度研究开发项目初审材料,未通过初审的研究开发项目,不得享受。(2)鉴证。通过初审的研究开发项目,其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公允性须经有的中介机构进行鉴证,并出具年度研究开发费用鉴证报告。(3)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年度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企业应在年度纳税申报期内(每年5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材料:①通过初审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审查表;②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年度汇总表;③经有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年度研究开发费用鉴证报告。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其他费用限额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请条件及步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法律规定 1、企业所得税法*三十条款规定,企业用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九十五条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3、国税发[2008]116号对企业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主体要件、申请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进行了详细规定,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务操作提供了直接有效的指导。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步骤:步:做好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辅助账,第二步:做好研发项目立项报告第三步:在科技局系统做研发费用项目鉴定第四步:准备资料随时配合税局的抽查扶持方式 减轻企业纳税负担,享受、省市有关研发投入的补助,为高企认定做铺垫提高成功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
例: 一家2000万规模的高新企业,研发投入比例10%,研发费用投入200万,所得税比例为15%,加计扣除可减免所得税=200万*75%*15%=22.5万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其他费用限额
3、企业研究开发费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调整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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