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
1、生产企业废水、废气、噪声监测报告;
注:监测报告必须由通过计量认证环境监测部门出具,报告时间为申请认证前一年之内;
废水至少监测pH、COD、BOD、SS、石油类等常规性指标,洗涤剂类则加测LAS一项指标,水性涂料类加测色度一项指标,有磷化工艺的冰箱等生产企业加测PO4一项指标;
锅炉废气至少监测SO2、烟尘、林格曼黑度三项指标;
噪声则不少于厂界东、西、南、北四个测点;
境外企业请出具ISO 14001认证证书或EMAS认证证书、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如无,则需提供当地**出具的守法证明或承诺书);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三同时"验收报告;
3、环境标志产品**体系文件及该体系运行的相关记录(体系需运行三个月以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请提供与申请书填写的企业名称、法人相符的营业执照;
申请认证产品在营业执照规定范围之内;
通过工商局当年的年检。
5、产品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
注:商标注册类别应与申请认证产品一致;
若注册人名称与申请企业名称不符,请提供注册人同意申请人使用该商标的说明性文件;
若商标尚处于受理、公告阶段,请提供商标局受理证明,并出具承担商标责任的承诺书。
6、产品执行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
注:执行国标可不必提供;
企业标准必须经过当地技术监督局备案。
7、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检验报告
注:请提供经国家或省级技术监督部门认可且通过计量认证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内合格的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检验报告;
报告内容及检测指标应与产品执行的标准相符,并合格;
强制性认证产品应提供3C证书;
国家免检产品可不提供质量检测报告,提供免检证书。
8、申请认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注:简图即可,请注明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工艺相近只需提供一份。
9、企业组织结构图
10、厂区平面图(简图)
11、生产许可证
注: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中规定的行业提交生产许可证。
12、境外产品在国内无生产企业的自我声明
注:由国内代理商确认并加盖公章。
十环认证的作用是什么
十环认证是针对于产品的环保认证,代表该企业生产的该种产品是环保产品,达到国家要求标准
ISO14001,是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针对于企业的,代表企业在经营管理运作的时候是按照国际上要求的对环境影响管理的方式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看您企业需要那一种了,一般做十环的都会把ISO9001与ISO14001带上
定义
十环标志(中国环境标志)是标示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一种"证明性商标"。它表明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符合特定的环保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能源等环境优势。可认证产品分类包括:办公设备、建材、家电、日用品、办公用品、汽车、家具、纺织品、鞋类等。
认证产品种类主要包括家具、建筑材料(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木地板、粘合剂、壁纸、陶瓷砖、卫生陶瓷、门窗、水泥、混凝土、墙体板材等)、家用电器(冰箱、电视机、洗衣机、空调、节能灯)、日用品、纺织品、汽车、办公设备(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油墨、再生鼓粉盒、生态住宅、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等。
折叠认证机构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授权机构:*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折叠执行标准
中国环境标志在认证方式、程序等均按ISO14020系列标准(包括ISO14020、ISO14021、ISO14024等)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施,与国际通行环境标志计划做法相一致。
折叠企业效益
政府采购
2006年10月24日,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文《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同时发出中国第一张《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要求政府采购选择环境标志产品。
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关于《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都强调:要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模式。
折叠招投标
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中规定"投标的产品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产品的加5分"。
折叠国际互认
中国环境标志已经与澳大利亚、韩国、日本、新西兰、德国、泰国、北欧等国家环境标志机构签署了互认合作和代理协议,同时中国环境标志也已加入到GEN(全球环境标志网)、GED(全球环境产品声明网),成为环境标志国际大家庭中的一员,这为中国企业跨越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折叠编辑本段流程
十环认证对公司的好处?
对外贸易:
因为环境标志是一个国际性的标志,凡是开展环境标志国家和地区基本上都开展了“互认”工作。我国也不例外,目前已经和德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达成了“互认”共识。也就是说我国已经获得十环认证的产品出口到上述这些国家和地区时,不再受境外国家所谓的“绿色壁垒”制约。
对内市场:
根据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中,有如下要求:
1、各级政府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执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制度时,应当以环境标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为准。未列入本期环境标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财政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当严格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在确定工程总包单位时,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明确落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3、相关企业应当保证环境标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在清单有效期内稳定供货,凡因企业自身原因出现停产、无货等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拒绝提供环保清单所列产品及相应服务,或者以环境标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外产品替代清单内产品等情况,应当向财政部反映,核实后将从本期环保清单中取消相应产品资格,同时,两年内该企业所有产品不再列入环境标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环境保护部网、中国绿色采购网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