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质管体系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国家标准委服务业部就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和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两项质量管理体系中具基础性的国家标准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8月26日。
8. 运行
8.1运行的策划和控制
为满足产品和服务提供的要求,并实施第6章所确定的措施,组织应通过以下措施对所需的过程(见4.4)进行策划、实施和控制:
a)确定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b)建立下列内容的准则:
1)过程;
2)产品和服务的接收。
c)确定所需的资源以使产品和服务符合要求;
d)按照准则实施过程控制;
e)在必要的范围和程度上,确定并保持、保留成文信息,以:
1)确信过程已经按策划进行;
2)证实产品和服务符合要求。
策划的输出应适于组织的运行。
组织应控制策划的变更,评审非预期变更的后果,必要时,采取措施减轻不利影响。
组织应确保外程受控(见8.4)。
以下为《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报批稿)。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报批稿)
1. 范围
本标准为下列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及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b)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和服务的组织。
注 1:本标准中的术语“产品”或“服务”仅适用于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注 2:法律法规要求可称作法定要求。
7.1.2 人员
组织应确定并配备所需的人员,以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运行和控制其过程。
7.1.3 基础设施
组织应确定、提供并维护所需的基础设施,以运行过程,并获得合格产品和服务。
注:基础设施可包括:
a)建筑物和相关设施;
b)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
c)运输资源;
d)信息和通讯技术。
7.1.4 过程运行环境
组织应确定、提供并维护所需的环境,以运行过程,并获得合格产品和服务。
注:适宜的过程运行环境可能是人为因素与物理因素的结合,例如:
a)社会因素(如非歧视、安定、非对抗);
b)心理因素(如减压、预防过度疲劳、保证情绪稳定);
c)物理因素(如温度、热量、湿度、照明、空气流通、卫生、噪声)。
由于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同,这些因素可能存在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