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认证怎么办需要那些流程 需要的资料

    福州**认证怎么办需要那些流程 需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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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中正企业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关于**检查认证所需资料

1、申报项目、规模大小、产量大小
2、企业简介、企业章程、管理章程
3、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4、内检员、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5、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6、**产品生产计划
7、质量目标分解
8、组织架构图、岗位职责权限
9、地块图、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平面图
10、地理位置图、工艺流程图
11、环境质量证明或环境监测报告
12、内检员、管理者代表人员资质证明(毕业证、职称证、任命书、内检员证)
13、其他认证证书及荣誉
14、非转基因证明、未使用禁用物质证明
15、土地租赁合同\水域承包合同
16、营业执照等资质
17、水、土、产品的检验报告

**所需要材料
**、种植部分: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使用证、如申请认证的地块为新开垦荒地,则需提开垦荒地的批文(或者较近36个月未使用违禁物质声明) 地理位置图、地块分布图、地块图 管理体系人员名单 农场使用的所有外来物质(种子和植物繁殖材料、肥料、生物农药等等)的购买证明。
种子的非转基因证明、基地的灌溉水、土壤

第二、加工部分 :
申请者的合法经营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房屋产权证;)
地理位置图、加工厂平面图、工艺流程图、工厂主要设备图 管理体系人员名单
相关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健康证
(加工过程是否使用水 如使用提供生活饮用水)
环评报告

第三、养殖部分:
申请者的合法经营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代码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土地证明等)
地理位置图、分布图、养殖场平面图
管理体系人员名单
投入物质的相关材料(饲料包括土地使用证、租地合同、地块图、地理位置图、**生产实施计划、种子肥料收据、非转基因证明、**种子获得计划、农事活动记录、饲料基地水土气等、引入畜禽、疫苗、**药物等)
饲养场环境证明(饮用水分析报告,环评报告)
**畜禽品种繁殖的证明性文件

4 要求
4.1 通则
4.1.1 应当对本部分所涉及的加工及其后续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以保持加工后产品的**完整性,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a) 配料主要来自GB/T 19630.1 所描述的**农业生产体系,尽可能减少使用非**农业配料,有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除外;
b) 加工过程尽可能地保持产品的营养成分和原有属性;
c) **产品加工及其后续过程在空间或时间上与非**产品加工及其后续过程分开。
4.1.2 **产品加工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食品加工厂应符合GB 14881的要求,**饲料加工厂应符合GB/T 16764的要求,其他加工厂应符合国家及行业部门有关规定。
4.1.3 **产品加工应考虑不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或将负面影响减少到较低。
4.2 食品和饲料
4.2.1 配料、添加剂和加工助剂
4.2.1.1 来自GB/T 19630.1 所描述的**农业生产体系的**配料在终产品中所占的质量或体积不少于配料总量的95%。
4.2.1.2 当**配料无法满足需求时,可使用非**农业配料,但应不大于配料总量的5%。一旦有条件获得**配料时,应立即用**配料替换。
4.2.1.3 同一种配料不应同时含有**和常规成分。
4.2.1.4 作为配料的水和食用盐应分别符合GB 5749和GB 2721的要求,且不计入4.2.1.1所要求的配料中。
4.2.1.5 对于食品加工,可使用附录A中所列的物质。使用附录A.1和A.2所列的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时,使用条件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2.1.6 对于饲料加工,可使用附录B所列的饲料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2.1.7 对于食品加工,需使用其它物质时,首先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并按照附录C中的程序对该物质进行评估。
4.2.1.8 不应使用来自转基因的配料、添加剂和加工助剂。
4.2.2 加工
4.2.2.1 不应破坏食品和饲料的主要营养成分,可以采用机械、冷冻、加热、微波、烟熏等处理方法及微生物发酵工艺;可以采用提取、浓缩、沉淀和过滤工艺,但提取溶剂**于水、乙醇、动植物油、醋、二氧化碳、氮或羧酸,在提取和浓缩工艺中不应添加其他化学试剂。
4.2.2.2 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产品与非**产品混合或被禁用物质污染。
4.2.2.3 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4.2.2.4 在加工和储藏过程中不应采用辐照处理。
4.2.2.5 不应使用石棉过滤材料或可能被有害物质渗透的过滤材料。
4.2.3 有害生物防治
4.2.3.1 应**采取以下管理措施来预防有害生物的发生:
a)消除有害生物的孳生条件;
b)防止有害生物接触加工和处理设备;
c)通过对温度、湿度、光照、空气等环境因素的控制,防止有害生物的繁殖。
4.2.3.2可使用机械类、信息素类、气味类、粘着性的捕害工具、物理障碍、硅藻土、声光电器具,作为防治有害生物的设施或材料。
4.2.3.3可使用下述物质作为加工过程需要使用的消毒剂:乙醇、次氯酸钙、次氯酸钠、二氧化氯和过氧化氢。消毒剂应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不应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的消毒剂。
4.2.3.4 在加工或储藏场所遭受有害生物严重侵袭的紧急情况下,提倡使用中草药进行喷雾和熏蒸处理;不应使用硫磺熏蒸。
4.2.4 包装
4.2.4.1提倡使用由木、竹、植物茎叶和纸制成的包装材料,可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其他包装材料。
4.2.4.2 所有用于包装的材料应是食品级包装材料,包装应简单、实用,避免过度包装,并应考虑包装材料的生物降解和回收利用。
4.2.4.3 可使用二氧化碳和氮作为包装填充剂。
4.2.4.4 不应使用含有合成杀菌剂、防腐剂和熏蒸剂的包装材料。
4.2.4.5不应使用接触过禁用物质的包装袋或容器盛装**产品。
4.2.5 储藏
4.2.5.1 **产品在储藏过程中不得受到其他物质的污染。
4.2.5.2 储藏产品的仓库应干净、无虫害,无有害物质残留。
4.2.5.3 除常温储藏外,可以下储藏方法:
a)储藏室空气调控;
b)温度控制;
c)干燥;
d)湿度调节。
4.2.5.4 **产品应单独存放。如果不得不与非**产品共同存放,应在仓库内划出特定区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产品不与其他产品混放。
4.2.6 运输
4.2.6.1 运输工具在装载**产品前应清洁。
4.2.6.2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与常规产品混杂或受到污染。
4.2.6.3 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外包装上的**认证标志及有关说明不得被玷污或损毁。
4.3 纺织品
4.3.1 原料
4.3.1.1纺织品的纤维原料应是**的**原料。
4.3.1.2 在原料加工成纤维的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3.1.3 纺织品中的非纺织原料,在生产、使用和废弃物的处理过程中,不应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危害。
4.3.2 加工
4.3.2.1 在纺织品加工过程中应采用适宜的生产方法,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3.2.2 不应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物质,使用的助剂均不得含有致癌、致畸、致突变、致敏性的物质,对哺乳动物的毒性口服LD50应大于2000mg/kg。
4.3.2.3 不应使用易生物积累的和不易生物降解的物质。
4.3.2.4在纺织品加工过程中能耗应较小化,尽可能使用可再生能源。
4.3.2.5如果在工艺或设备上将**加工和常规加工分离会对环境造成显著不利的影响,而不分离不会导致**纺织品与常规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循环流体(如碱洗、上浆、漂洗等工序)有接触的风险,则**和常规工艺可以不分离,但加工厂应保证**纺织品不受禁用物质污染。
4.3.2.6加工单位应采用有效的污水处理工艺,确保排水中污染物浓度不**过GB 4287的规定。
4.3.2.7 应制定并实施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管理改善计划。
4.3.2.8 煮茧过程或洗毛过程所用的表面活性剂应选择易生物降解的种类。
4.3.2.9浆液应易于降解或至少有80%可得到循环利用。
4.3.2.10在丝光处理工艺中,可使用氢氧化钠或其它的碱性物质,但应较大限度地循环利用。
4.3.2.11 纺织油和编织油(针油)应选用易生物降解的或由植物提取的油剂。
4.3.3 染料和染整
4.3.3.1 应使用植物源或矿物源的染料。
4.3.3.2 不应使用GB/T 18885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有害染料及物质。
4.3.3.3 可使用**的印染增稠剂。
4.3.3.4 可使用易生物降解的软化剂。
4.3.3.5 不应使用含有会在污水中形成**卤素化合物的物质进行印染设备的清洗。
4.3.3.6 染料中的重金属类含量不得**过表1中的指标。
4.3.4 制成品
4.3.4.1 辅料(如:衬里、装饰物、钮扣、拉链、缝线等)应使用对环境无害的材料,尽量使用**材料。
4.3.4.2 制成品加工过程(如:砂洗、水洗)不得使用对人体及环境有害的助剂。
4.3.4.3 制成品中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过GB/T 18885的规定。

**认证简介
一、基本概念

1. **农业:指在动植物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以及基因工程技术及其产物,而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取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维持农业生态系统持续稳定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2. **食品:指原料来自于**生产体系,根据**认证标准生产、加工,并经独立**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等。
中国**产品认证属于产品认证的范畴,根据《*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4年*67号令)和中国合格评定**相关认可准则CNAS-CC23:2006《〈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产品认证的应用指南》的要求以及国际通行做法,**认证程序一般都包括认证申请和受理(包括合同评审)、文件审核、现场检查(包括必要的采样分析)、编写检查报告、认证决定、证书发放和证后监督等主要流程。

二、**生产基地的基本要求(要点)

1. 种子使用前没有用任何禁用物质处理。禁止使用任何转基因的种子和种苗;
2. 生产基地应建立长期的土壤培肥、植物保护、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
3. 生产基地无明显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
4. 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必须避免污染;
5. 从常规生产系统向**生产转换通常需要2—3年的时间,新开荒地及撂荒多年的土地也需经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才有可能获得**认证;
6. 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

三、**产品加工/贸易的基本要求(要点)

1. 原料必须是已获得认证的**产品或**(**)产品;
2. 已获得**认证的原料在终产品中所占的重量或体积不得少于95%;
3. 只允许使用**的调料、色素和香料等辅助原料和《OFDC**认证标准》中允许使用的物质,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色素、香料和添加剂等。禁止采用基因工程技术及其产物以及离子辐射处理技术;
4. **产品在加工、贮存和运输的过程中必须避免受到污染;
5. 加工/贮藏/运输/贸易全过程必须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并保留相应的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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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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