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控制程序
本公司生产车间对生产加工的控制应确保达到如下要求:
7.8.1 计划物控收到营销中心下发的《生产工单》后,依据《生产工单》的要求制定《生产排单表》、《生产工序计划表》,FSC产品要单独制订《生产排单表》、《生产工序计划表》,《生产排单表》、《生产工序计划表》中详细说明如下要项:
A、常规事项:《生产排单表》中需明确生产单号、客户、楞型、纸质、规格、订单数、排单数、压线等;《生产工序计划表》中需明确生产单号、客户、PO、品名、纸质、规格、订单数、计划数、交期等。
B、特殊事项:在“备注”栏内明确客户对应需求产品的FSC种类要求,FSC **、FSC Mix x% 或FSC Mix Credit、FSC Recycled x% 或FSC Recycled Credit。
7.8.2 生产车间在收到FSC产品的《生产排单表》、《生产工序计划表》、《生产工单》时,需要明确生产产品和所需物料的FSC种类要求,(如FSC **、FSC Mix x%、FSC Mix Credit或FSC Recycled x% 、FSC Recycled Credit)、数量、订单交货等,并准备领用对应的FSC材料和安排机台进行FSC产品的生产加工。
7.8.3 生产车间依据《生产排单表》、《生产工序计划表》、《生产工单》领料,并将领用的FSC物料放在FSC物料*区域(现场张贴“FSC物料摆放区” /“FSC半成品摆放区”标示牌),防止混用;领料执行本文件7.7《仓储管理控制程序》。
7.8.4 在生产FSC产品前,如果之前是生产非FSC的产品时,要做好现场物料和半成品的清理工作,将非FSC物料或产品清理完成后,将“FSC产品加工中”的标示牌放置于机台/作业流水线才能生产FSC产品,防止在生产过程中发生FSC产品和非FSC产品混用的情况。
7.8.5 生产完成后将生产好FSC产品按客户的要求进行包装,并用《产品标识标签》进行标识;如需要在产品和/或包装上使用FSC商标,执行《FSC-COC标志使用程序》。
7.8.6各工序在生产过程应如实填写《FSC生产日报表》,如:客户、产品名称、工单号、订单数、规格尺寸、领料数量和重量、生产合格数量和重量、损耗重量、余料数量和重量、转换率等,生产过程中上下工序数据由交接人签名确认。
7.8.7如在生产过程中,FSC认证物料、产品和非认证物料、产品发生混用时,可以做非认证物料、产品使用处理,但需要在《FSC生产日报表》注明混用的数量。
7.8.8每个工单生产完成后,制造中心将工单号、客户、产品名、规格,领用物料品名、规格、数量/重量,成品的数量/重量,转换率等资料记入《FSC工单统计汇总表》。
7.8.9 成品入库
生产现场已包装好的合格成品应及时转入仓库由仓管员入库登帐,放置于FSC产品**区域,仓库收﹑发﹑存作业执行本文件7.4《仓储管理控制程序》。
7.8.10 FSC产品中的关键控制工序(见附件),均在本文件中明确具体的控制要求和方法。
申诉内容
供应商、客户及其他相关方发现公司未按照FSC管理系统文件要求执行时,均可进行投诉。
7.4.2 投诉方法
供应商、客户及其他相关方可通过发邮件、打电话或当面交谈等方式进行书面或口头投诉。
7.4.3 投诉受理
7.4.3.1 营销中心、采购部及其他部门收到来自客户、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的投诉时,应在2小时内传达至管理者代表。
7.4.3.2管理者代表应在收到投诉的2周内回复投诉人,以确认收到此投诉。
7.4.3.3管理者代表将根据投诉信息及时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处了解相关信息,确认投诉信息的正确性,若属实,则应开出《客诉处理单》将投诉信息快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求3 个月内调查投诉,并说明回应投诉的计划行动。如果需要更长的时间完成调查,应通知投诉者及组织的认证机构。
7.4.3.4 责任部门根据《客诉处理单》进行原因分析和采取改善措施,管理者代表据此来采取处理措施。
7.4.3.5当确定被要求的相关文件已经被更新、改善,纠正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执行后,改善效果验证OK,管理者代表则按照纠正预防措施落实完成状况关闭《客诉处理单》。
7.4.4 投诉结果回复
投诉若已成功解决或关闭时,管理者代表通知投诉者和认证机构。
1.0 目的
确公司对FSC 标签的正确制作和使用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FSC 标签的制作和使用所有相关过程
3.0 权责
3.1 工程部负责FSC 标签的制作及使用。
4.0 作业程序
4.1 FSC 标签的设计
4.1.1 FSC 标签的设计应根据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 提供的样本(附后)进行设计,应符合以下要点:
l FSC 树形图标的尺寸不得少于10mm(新标准重新规定应按产品情况设计合适大小的标志,不局限于这个尺寸);
l 在树形图样的区域内不得有文字或其它图案;
l 颜色的对比必须能保证图像清晰;
l 根据FSC 标签的设计原则,包括版权声明(FSC Trademark ○C 1996 ForestStewardship Council A.C.)、正确形式的商标注册号码、文字内容、高
宽比例及厚度等不得有改变;
l 被批准的在产品上或产品外使用的陈述必须正确;
l 另外,认证机构的商标在FSC 标签上使用时,则其不得大于FSC 树形图样,并且在没有树形图样的情况下不得使用认证机构的商标。
4.1.2 FSC 的版权声明的使用须符合以下几点:
l FSC 的版权声明(FSC TrHDemark ○C 1996 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 A.C.)不必一定要邻近FSC 树形图样,但一定要清晰可见;
l 它一般放在FSC 标签的底部,或者在有树形特征的设计要素的底部。
4.1.3 FSC 的认证注册号码使用应注意以下几点:
l 此号码是FSC 对标签关键的监控措施,公司的号码是的,它是用来确认FSC 标签真实性和合法性的;
l 通过认证后,此号码在认证证书中得到体现,必须正确使用这个号码;
l 认证号码不得在同一标签中出现两次及以上;
1.0 目的
使FSC 材料在加工过程中的标识、分区隔离情况和数量(或重量)得到良好控制。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原材料加工至生产成成品----整个生产控制过程。
3.0 权责
3.1 原料仓库负责FSC 材料发放的实施和控制。
3.2 制造部门负责加工过程中数量/重量、标识和分区隔离的控制。
3.3 品保部对检查时数量/重量、标识和分区隔离的控制。
4.0 作业程序
4.1 制造部领料时,原料仓须核对领料单,如果是FSC 产品,则要发出FSC 材料,发料时原料仓须在《材料进销帐本》登记数量和重量。
4.2 FSC 产品生产过程中,必须悬挂“FSC 产品加工中”的标识牌,以防止非FSC 产品混入,每道工序加工完成后的半成品,必须放入*的FSC 区域。
4.3 各工序须对FSC 原材料、FSC 半成品和FSC 成品进行分区摆放或良好标识,保证FSC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不会与非FSC 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混乱。
4.4 品保部成品检验在《成品日报表》上填写FSC 产品的数量,并根据以上数据按整批计算产品中使用FSC 材料的比率。
5.0 相关记录
5.1 《材料进销帐本》
5.2 《成品日报表》
5.3 《领料单》
5.4 FSC 产品标识牌
5.5 生产任务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