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退运”货物的适用范围 直接退运的货物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是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当事人)向海关申请将全部或者部分货物直接退运境外的货物(以下简称“申请直退”);
另一种是海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以下简称“责令直退”)。
到货前要完成以下程序,也是很多客户关心的退运流程问题
1、准备好退回资料:退运报告、退运协议、退运合同、和装箱单(由外方做好提供)
2、准备好原出口资料:原出口时的报关单、合同、、装箱单
3、已打结汇,需有出口的结汇报关单,退税报关单、核销单。
4、如已收汇核销,由出口商向申请并填制“出口核销退运情况申报表”,由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并办理好相关的结汇退税手续。已退的税,要先补交回去。
5、机构出具的货物质检不合格证明(是退运回来的*条件)。可由外方让质检公司办理;等退到港后,由港口这边的质检公司出具。
6、正本提单 退运货物先递交海关审批,海关批完后,再由商检局审批,方可做单申报。
进口货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违反国家检验检疫政策法规,经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处理并且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后的,会责令直退。
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责令直接退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