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 广州 高新企业

  • 1474
  • 产品价格:800.00 元/个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白云区 包装说明: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产品规格:不限
  • 信息编号:154919898公司编号:19530806
  • 曾礼宁 总经理 微信 18922234699
  • 进入店铺 在线留言 QQ咨询  在线询价
    相关产品: 申报 广州 高新企业

广州市科雄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认定程序
  ()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照本办*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符合认定条件企业向认定机构提认定申请
  (二)百提交列申请材料
  1. **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合同)、产批文新度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科技计划立项证明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数、历结构及研发员占企业职工比例说明;
  5. 经具介机构问鉴证企业近三计度研究发费用情况表(实际限足三按实际经营限)并附研究发说明材料;
  6. 经具介机构鉴证企业近三计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答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限足三按实际经营限)及技术性收入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内构应建立高新容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库;依据企业申请材料抽取*库内*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企业**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5工作没异议报送组办公室备案**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认定结并向企业颁发统印制**企业证书
申报 广州 高新企业
国家高新认定的流程
国家高新认定的流程大致为:
企业自我评价——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登记——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登记——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会提交专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会组织*评审——市**企业认定办公室审查认定——公属示——全国**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公告——颁发证书
申报 广州 高新企业
**企业申报注意事项
一、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二、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要符合哪些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三、申请材料
企业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四)企业**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四、**企业认定程序
**企业认定程序有五个环节,包括自我评价、注册登记、准备并提交材料、组织审查与认定、公示及颁发证书。申请企业要完成的是**项,其中材料准备是重要的一项工作。
五、后续管理
(一)企业获得**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二)对已认定的**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六、发生哪些行为会取消其**企业资格?
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3.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申报 广州 高新企业
**认定主管部门是哪里?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称“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工作;
  (四)对**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
  *七条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组织实施对**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检查;
  (三)负责**企业认定工作的*资格的备案管理;
  (四)建立并管理“**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根据本办法开展下列工作: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认定工作;
  (二)接受企业提出的**企业资格复审;
  (三)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
  (四)选择参与**企业认定工作的*并报小组办公室备案。
企业取得**企业资格后,应依照本办法*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
  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企业,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企业资格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期间,可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
-/gbafgah/-

关于八方 | 招贤纳士八方币招商合作网站地图免费注册商业广告友情链接八方业务联系我们汇款方式投诉举报
八方资源网联盟网站: 八方资源网国际站 粤ICP备10089450号-8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30562 软件企业认定:深R-2013-2017 软件产品登记:深DGY-2013-3594 著作权登记:2013SR13402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粤)--非经营性--2013--0176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281号
Copyright © 2004 - 2024 b2b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