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的产品与专利上的不同都被投诉成功呢?
专利法上的侵权判定不是你看到的有那么一点点不同就是不同的,这时候必须要有专业的专利代理人说出不同点在专利法或专利侵权判定指南中的法律依据。
因为专利是有保护范围的,看看你的不同点是否落入投诉方专利的保护范围,这个判断需要专业人士的,详细可以扫面主页中的二维码进行交流。
解决专利纠纷的渠道是多方面的,我国《专利法》规定了协商、诉讼、专利管理部门调处等方式。
1.协商。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诉讼。专利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专利管理部门调处。专利纠纷当事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管理机关,是指**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机关。**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专利行政部门做出的检索报告。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还可以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提出)等专利纠纷进行调解。
据业内人士统计:2011年-2019年,虽然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数量不高(仅为69件),但是基本保持增长趋势。其中,最高人民法院2件、高级人民法院17件、中级人民法院39件、基层人民法院10件。
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主要包括哪几个类型呢?笔者检索了相关案例,将上述“恶意诉讼”归纳为如下几个类型。被控侵权行为人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通过如下手段针对他人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或采取保全措施:
1.将现有技术申请为实用新型;
2.将现有设计申请为外观设计;
3.将他人在先权利申请为外观设计;
4.利用明知失效的专利权提起诉讼;
5.违反禁止反悔原则,利用放弃的专利权利要求提起诉讼;
6.在缺乏事实和法律基础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申请了财产保全;
7.在缺乏事实和法律基础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申请了证据保全;
8.在缺乏事实和法律基础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申请了行为保全。
其中第8类尚未检索到相关案例支持,从第1类证据保全案件中分析、推导出来的结果。
此外,针对行为人恶意提起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当事人在提起赔偿诉讼之前,也可以在侵权诉讼中提起“滥用专利权抗辩”。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9)》(二)滥用专利权抗辩规定:被诉侵权人提供证据证明涉案专利为专利权人恶意取得的,可以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侵犯专利权诉讼中,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不宜轻易认定为滥用专利权。
恶意取得专利权,是指将明知不应当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并获得了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下述情形:
(1)将申请日前专利权人明确知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技术标准中的技术方案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
(2)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技术标准的制定参与人,将在上述标准的起草、制定等过程中明确知悉的他人技术方案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
(3)将明知为某一地区广为制造或使用的产品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
(4)采用编造实验数据、虚构技术效果等手段使涉案专利满足专利法的授权条件并取得专利权的;
(5)将域外公开的专利申请文件所披露的技术方案在中国申请并获得专利权的。
更需指出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恶意提起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如果被认定为“虚假诉讼”,符合上述规定的,还需要承担形式责任。
知升案例
案例背景与关系:客户A先生是知升陶小姐朋友(老客户),12号A先生做了两年的产品被竞争对手以在2019年4月份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起诉A先生,A先生一下着急了,就把竞争对手的专利号和自己的产品及技术特点写出来,发给知升专利布局部的谭经理检索,并且自己也想申请一个,谭经理这边通过检索对比与分析。13号给出意见是:申请这个专利的授权机率不大,而且也没什么意义的。但A先生还是不放心,又问了其他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给出的答案是:可以申请,还包授权。以下是知升谭经理和A先生的对话(客户A先生,简称A,谭经理,简称谭);
A(有点情绪):你们公司实力不行啊!我找到一家公司,人家说可以申请的,还包授权,打算明后天给他们做。
谭:A总您好,前天我就有和您说了别人的专利在权利要求这一块的内容,还发了截图给您看,对方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已经覆盖了您的基本技术特征了,您产品要再申请专利,实际意义不大的,因为对方可以根据他的专利完全可以对您后申请专利无效或提异议。别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和专利,说包授权,本身这句话就是有问题的,是相当不负责任的,特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商标(外观专利能走快速通道的除外),知识产权局根据商标、专利法的法律法规、政策来审查。其中的不确定因素和外部干扰,或新制度的出台,都会影响申请中的授权率,走正常途径说“”的代理公司,这边一定要慎重一点,毕竟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员不是为那个代理公司服务的,它是国家政府单位,而且专利授权是赋予您法律上的权利的,所以不可能随便给与特权的,要不也不叫法制社会了。
A:那他所说的我的这个产品包授权,怎么解释的?
谭:A总,首先我再次声明一点,我是说这个产品要做专利的话,授权率低,但也有可能授权的,您的产品要申请的话,有两种可能;一、授权,但专利权利保护的范围与您的产品不沾边,您的产品的技术特点,别人的专利权利,基本涵盖在对方的保护范围内。您这样的专利与别人的技术特点是一样的,只是文字描述时,换了类似词,看起来是很好的结果,您自己终于有了专利了,但实际上呢!您的技术领域和特点和别人的高度重叠,别人的专利在您前面申请,自己要别人提供自己的专利证书,在权利领域进行一下说明,在做无效宣告,您的专利证书,立马变成一张废纸,再说您的竞争对手不会傻到等您八九个月,证书下来后再来起诉您的,完全可以现在起诉,您拿什么招架?没授权,起不到任何防御与保护作用;还有就是通过在您的产品中添加技术内容使其授权,但是这是保护不到您的产品的。第三:就是没授权,所说的包授权,只是想多办个业务而已,他能找一千个理由。
A:那我现在怎么办,在公司等他来起诉我,让我停产,找我赔款?
谭:A总您这边可以这样,您不是说您这个产品已经有销售两年时间了吗?您把之前的销售记录和开出去的单据,还有之前参加的一些展会,或是同行业发的一些宣传广告或朋友圈,保存或截图下来,自己的,或其他同行的都可以,只要在2019年4月份之前(就是他申请专利日期之前)都可以收集起来,保存好,只要他不发律师函和法院传票,您这边都可以不用理会的,因为你有证据在手证明你不侵权抗辩: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二) 款,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属于侵权。若是接到这些,您可以立马把这些证据材料递交到专利局复审委员会,做无效宣告,还可以在反告他,在他起诉您的这段期间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主动权能反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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