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可能存在的缺陷:
(1)由性冲动和外在吸引而产生,缺乏思想情感方面的考虑;
(2)彼此往往是由双方身上的某一方面的优点产生倾慕之情,缺乏对对方的全面评价;
(3)缺乏责任感和道德观念的约束,易发生性行为。
青少年的早恋行为有明显的差异。在行为方式上,较其隐蔽,通过书信、电话、手机或者网络等传递感情,进行秘密的私下沟通和感情交流,家长和老师难以发现,但也有青少年会公开他们的关系,在许多场合出双入对。
进入青春期后,出现同性或异慕倾向的青少年,会主动接近自己喜欢的同性或异性,双方交往频繁,相互倾心,就可能导致恋爱的发生。
家长在对青少年早恋现象的教育、引导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家长一方面要控制自己在子女面前某些过分亲昵的行为,以及有意无意之中对男女问题的津津乐道;另一方面,要利用家庭教育在道德、家庭责任、社会义务等方面的特殊优势,让子女从自己的社会地位、社会责任、家庭义务、家庭责任中,认识到人在生理、心理、思想成熟之前,由于早恋而有可能带来的困惑、不适应和艰难,从而使青少年心目中的盲目幼稚的异性憧憬加入现实成份,从而使他们逐步地成熟起来,早恋现象也就从他们的内心深处自觉地得到遏止。对于有特殊家庭背景的学生,家长应更多地关爱孩子,使孩子感受到家庭是温暖的地方,是自己避风的港湾,以减少孩子从异性那里得到关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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