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进口代理清关费用

    阜阳进口代理清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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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鸾翔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联一为您提供更专业的代理报关服务,若无进出口权的企业,我司将提供代理进口服务。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同时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24号)(以下简称公告),全面清理和规范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要素包括:退(免)税范围、税种、税率、计税依据、申报期限等。
  但是对于一些出口敏感问题没有明确,比如转厂规定、下游结转的抵减政策还是地方“百花齐放”;享受增值税优惠的产品出口是否退税如何退税并未提及,如软件即征即退,残疾人享受先征后返增值税优惠政策出口是否退税;对于出口收汇核销改革涉及相关出口退税管理调整也未明确。同时有些规定也有待于更新,如外贸企业核算要求(外贸企业应单独设账核算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若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的,先记入出口库存账,用于其他用途时应从出口库存账转出),购进时是否用于出口,这是个主观的问题,企业可以先确定用于内销,先抵扣,若要改变意图用于出口,在再进行转出口。同时财税 [2012]3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24号与一些没有作废的相关文件 规定衔接是个课题。
  扩大了出口退税货物的范围
  政策总体方向是梳理、整合、规范和放松,扩大了收购出口视同自产出口退税范围,规定大型守法企业,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货物出口可视同自产货物退(免)税,也就是财税[2012]39号规定的“集团内成员企业收购出口的成员企业及集团公司生产的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退(免)税”,同时视同自产货物范围还包含了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这对于无法自产,视同自产和列明退税的货物来说,无疑是政策放宽的较大受益对象。
  原来视同内销范围调整为免税范围
  根据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的五种视同内销的货物:
  1、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2、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
  3、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4、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
  5、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属于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范围。具体是指:
  1、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
  3、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这三种情况刚好属于国税发[2006]102号 规定的三种视同内销情况 需要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财税[2012]39号文件却规定以上三条属于实行免征增值税的范畴,国税发[2006]102号的相关规定应予以作废。那么免税的管理和后续政策跟进也将是一个课题。

进口代理与出口代理流程相似,具体如下:
(1)准备环节:客户与外商签订采购合同,确定进口的产品,根据客户单据,以海关税则为准确定税率,按照监管细则确定所需的检验,并在报关前报验。
(2)协议签署:双方签署代理进口协议,代理根据进口产品信息预估费用,并约定相关权利义务和费用。
(3)进度付款:客户需要按照协议合同付进度款,代理商代为办理发票、免税单等一系列单证,购汇并通过银行付汇给外商,之后外商发货。
(4)运输清关:代为办理国外提货,通过货运险**运输安全;在国内报检报关,办理退税,并将货物送至客户。
(5)后续环节:协助进行外汇核查;费用据实报销,多退少补。

原税法对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的出口申报期限规定如下:
  1、根据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三条规定: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未按本通知*三条规定期限申报退(免)税的,主管其征税部门应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本通知*三条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2、根据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150号)规定外贸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后申报出口退税的,申报出口退税的截止期限调整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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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是0512-36682492, 主要经营苏州鸾翔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是上海一家现代物流综合的外贸代理公司,业务范围涵盖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外贸代理、进出口报关代理;货物的包装、运输、仓储;物流与供应链平台的定制;以及商品预归类业务等供应链物流的各个领域。。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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