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在全本公司持续推行清洁生产,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全过程。
3 职责
3.1 厂长负责批准清洁生产方案,并提供资源。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策划和组织,生产部、技术科及相关人员制订清洁生产方案并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3.3 生产部会同技术科负责新设备、新工艺的调研,选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包装材料尽可能的进行综合利用和循环使用。
3.4 生产部组织车间负责本车间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强化生产管理,切实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努力减少原材料消耗和节约能源,保证一次产品合格率**98%,成品入库合格率**。
3.5 营销部负责市场调研,评选合格供方,尽可能选用纯度高、杂质含量低的原料,以提高产品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从源头上把好关。
3.6行政部负责及时提供实施清洁生产所需的资源,做好各部门水、电和原材料消耗定额统计工作,并予以公布。
总经理通过如下方式(主要以会议、培训、交流、文件和记录等型式)对其建立、实施和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的承诺提供证据。
a)通过会议、培训、宣传等型式及时向本公司各级各类人员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确保环境体系在各业务单位中的贯彻;
b)制定和批准本公司的环境方针;
c)在环境方针提供的框架内制定环境目标、关键绩效参数,并分解到各个层次;
d)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管理评审;鼓励员工对环境管理体系做出贡献;
e)确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运作能获得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确保产品满足要求,体系有效运行,并得到持续改进。
a)制定环境方针并使之得以贯彻执行;
b)确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职能部门和职责;
c)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控制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基础设施、技术和财力;
d)负责重要环境因素、目标、指标和方案的批准;
e)主持环境管理评审;
f)任命环境管理者代表;
g)确保环境管理体系守法及持续改进。
a)环境方针、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b)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和更新;
c)环境目标、指标和方案的完成情况及效果;
d)内部审核、合规性评价、管理评审、外部审核及环境监测结果、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e) 本公司人员培训情况;
f) 各管理层之间、各部门之间和各岗位之间的日常有关环境保护方面对于解决问题、协调行动、跟踪实施计划的沟通、常规报表及其他信息通报;
g) 紧急情况信息;
h) 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情况;
i) 合同方和供方提供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