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汉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强迫性劳工:
6.4.1 依据《*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禁止各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强迫性劳工行为,以加强社会责任。
6.4.2公司所有被聘用之劳工必须以自愿为原则,绝不允许有任何强迫性行为,不利用欺骗手段,引诱工人来本厂工作。
6.4.3凡是录用入厂手续的人员,严格遵守招工规则,不允许任何人向新进厂之员工索取入厂介绍费;同时公司招请任何工人一律不准收取押金、保证金或扣押其身份证和其它法定证明文件。
6.4.4员工可以依合同或劳动法相关条款提前申请离厂。
6.4.5员工生病出具医生证明公司会予请假休息。
6.4.6管理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强迫他人工作,保证员工有充足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必须坚持以自愿为原则,如确实因生产需要,经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加班加点不得**过法定时间。
6.4.7凡自愿加班的员工,在人资体系中以个人或班、组、课等为单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加班,【加班申请单】在人资体系中备查,月累计加班时间不**过劳动部门规定。
6.4.8 在一切生产过程中,管理人员必须持认真正确态度详细地为员工介绍清楚上述内容而要求员工生产、导致产品不合格而返工时,不得以强迫手段延长工作时间作无偿返工或打骂虐待性行为。
6.4.9 公司不得扣留工人的部分工资、福利、财产或证件,以迫使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
6.4.10员工有权在完成标准的工作时间后离开工作场所。员工在给公司的合理通知期限后, 可以自由终止聘用合约。
6.4.11本厂**不使用监狱劳工,不考虑监狱工厂为分包商(监狱工厂的囚犯出于违反法律而接受国家的惩罚,他们的劳动是非自愿的劳动)。
管理审查:
目的:定期对本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进行审查,确保其适应性,持续性和有效性。
范围: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所有要素。
6.12.1作业程序:
6.12.1.1每年较少进行一次管理层审查,管理层会由总(副)经理主持,同时参加的还有管理代表和员工代表,各部门课级(含)以上主管。
6.12.1.2 管理层审查会包括审查:SA8000方针,目标与标的及守则各项内容、内部及外来的社会责任体系审查结果、适当的体系改变及改进、供应商/分包商社会责任的表现(但没有限制只限此内容)。
6.12.1.3 管理层审查会议由专人做成记录,有专人被指派执行会议中的决定的任何行动,会议记录并入档案管理。
惩戒性措施:
公司建立惩戒性措施的目的是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责任和符合法律的劳动制度,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其范围涉及本公司各部门对雇用工人在劳动时间内或非作业时间非法惩罚的行为。
6.8.1作业程序:
6.8.1.1 严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它手段限制工人人身自由来强制劳动。
6.8.1.2 严禁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行为。
6.8.1.3 按符合法律规定的厂规来管理员工,员工违纪以批评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如若出现故意违规行为、明知故犯等行为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依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规定处理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6.8.1.4 各级管理人员对所有员工不准因其工作中的小误差对其进行肉体上的惩罚或当众凌辱、辱骂,给其造成心理压力,应以培训教育为主。
6.8.1.5 员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对惩罚性措施(纪律处分)或上述行为依序向公司副经理、管理代表、总经理投诉,权责处理主管经调查后会在2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员工作出答复.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记录:
目的:通过保存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各方面活动的记录及数据,来证明本公司符合本守则的各项规定。
范围:所有关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文件。
6.21.1作业程序:
6.21.1.1制作汇总记录表,收集本守则的各类记录,包括各类培训记录、巡查记录等,由文控保留或销毁。
6.21.1.2记录要清晰可辩,以目录或分类的方式储存,便于取阅。
6.21.1.3 已**过过保存期的记录可以由负责人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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