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4日,欧盟在其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对2011/65/EU(RoHS 2.0)进行修订,正式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 列入RoHS 2.0附录II中,即对电子电气设备10种管控物质进行限制。起初,RoHS 2.0于2011年7月21日正式生效(“生效”是指RoHS2.0指令对各欧盟成员国从2011年7月21日开始生效)
对于电子电气设备,至迟符合ROHS 2.0的时间是:2019年7月22日。欧盟RoHS.0的限制清单中,规定除设备和监控设备外的其他电子电气产品,自2019年7月22日起,需强制满足4项邻苯二甲酸酯物质的要求。
RoHS是由欧盟立法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品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过0.1%。
欧盟议会及欧盟会于2003年2月13日在其《公报》上发布了《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简称《WEEE指令》)和《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
《RoHS指令》和《WEEE指令》规定纳入有害物质限制管理和报废回收管理的有类102种产品,**类产品都是我国主要的出口电器产品。包括大型家用电器、小型家用电器、信息和通讯设备、消费类产品、照明设备、电器电子工具、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设备(被植入或被感染的产品除外)、监测和控制仪器、自动售卖机。
RoHS仅对于2006年7月1日起投放市场的新产品。包括家用的白炽灯和光源。
ROHS测试申请的流程:
1、填写检测申请表
2、测试样品根据具体检验项目所需提供,将样品寄我们。
3、收到填写好的申请表,我们做合同报价单,确认签字盖章
4、收到测试付款,按排样品进行检验,检验完成后出具*的检测报告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