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机构。资产管理公司以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有4家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于1999年4月成立,其他三家于1999年10月分别成立。 自2007年,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商业化运做,不在局限于只对应收购上述几家银行的不良资产.(详见百度"资产管理公司"词条) .2010年"国新资产管理公司"已获得的正式批复成立,同时随着即将对原有4家资产管理公司的改革方案批复,银纪资产管理公司此时应运而生,2010年,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的改革与发展将深化
2、公司的运营特点:政策与市场并重
从以上设立可见,我国的资产管理公司具有独特的法人地位(它是经决定设立的国有独资非银行机构)、特殊的经营目标(政策性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采取市场化手段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及广泛的业务范围(包括资产处置、公司重组、承销、兼并等等,很多业务等同于全方位的银行),这一状况为其日后可能较为独特的运营模式埋下了伏笔,其运营模式呈现出"政策性**与市场化运营"并重的特点
第二类 资产管理公司
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来管理和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美国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直到九十年代初,曾经发生过一场影响很大的银行业危机。当时,美国约有1600多家银行、1300家储蓄和贷款机构陷入了困境。为了化解危机,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联邦储蓄信贷保险公司竭尽全力进行了援助,美国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设立了重组信托公司(ResolutionTrustCorporation,以下简称RTC)对储贷机构的不良资产进行处置。RTC在1989-1994年经营的五年多时间,在化解风险,推进创新等方面多有建树,被公认为是世界上处置机构不良资产的成功典范。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自RTC开始,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成了各国化解风险,处置不良资产的通行做法。
(十)接受委托,从事经监管部门批准的机构关闭清算业务;接受财政部、中国银行和国有银行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接受其他机构、企业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
(十一)运用现金资本金对所管理的政策性和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的抵债实物资产进行必要;
(十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会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注:以上十二项需到银监会审批;概括为:
1、主要包括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资产重组,接受委托管理和处置资产的服务,追加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2、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不需要审批经营范围:资产管理,管理,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及配套服务,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不含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