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仓库建筑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内禁止用可燃材料搭建阁楼。仓库门窗应完好。
4.2 仓库内禁止设办公室、工场、休息室和住人;与仓库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4.3 仓管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和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方法,做好仓库的安全消防工作。
4.4 仓管员应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夜间应*人员对仓库进行定时巡逻。
4.5 仓库内的物品存放要分类分堆,每堆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堆垛之间的通道不少于1米,堆与墙间间距不少于0.5米,堆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
4.6 货物堆放要整齐、牢固。货物要依照规定的形式及高度堆放,禁止单栋堆放,提防物品倾泻或操作者从高处坠落。堆放的货物应无倾斜现象,如发现倾斜应翻堆叠好。淀粉叠高不能**过18袋(小包装)。有标志线的地方,存放的物品禁止**出标志线,以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和通道。
4.7 各种横放的桶、钢管等易于滚动的物品,应有防止货物滚动的措施,如放三角木垫等。
4.8 仓库内禁止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固定照明灯具的铅垂线与储存物品的水平距离不得少于0.5米。使用日光灯照明时,禁止将镇流器放在库内。使用白炽灯照明时,功率不准**过60瓦。
4.9 仓库内的配电线路,必须符合规范,应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4.10 仓库内一般不宜安装除照明外的其他电气设备、设施,确实需要时,应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装设。电动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库房内禁止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4.11 仓库严禁烟火。仓库的防雷装置,应按规定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4.12 在淀粉仓空间飞扬的淀粉尘浓度不宜过浓,否则应停止作业。淀粉仓应定期清扫附于照明灯具、墙壁、门窗、天花等的粉尘。
5.1 仪器组接到仪器设备故障的报告后,立即现场确认异常情况的性质(观察有误、误操作、偶发现象或确属不能立即排除的故障),并制定解决方案,报部门**。
5.2 部门**根据故障解决方案,指导仪器组进行进一步故障确认。
5.3 故障排查确认方法包括:原样复测、重取样复测、其它已测样品复测、标准样品验证、更换人员检测。检测标准样品进行验证。如果检测仍出现相似偏差,启用备用仪器进行交叉对比检测,排除人为因素,确定仪器是否本身出现故障。
5.4 仪器组根据故障特点确定出现故障的可能原因,根据故障产生的原因确定能否内部维修。如能通过更换耗材、配件可以恢复仪器正常状态,则由仪器组负责安装更换。更换完后必须进行仪器准确性验证。
5.5 如果故障无法查明或查明后无法内部维修,必须联系仪器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
5.6 仪器在故障待修时必须挂故障标示牌,避免测试人员误用。
5.7 仪器发生故障待修时,启用备用仪器。备用仪器必须经过准确性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果没有备用仪器,则必须采取必要的方法对检测项目进行监控。在故障期间,检测项目必须送分公司、兄弟公司、**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控检测,避免发生失控。
5.8 仪器发生故障时必须对该仪器**天所检测的样品进行复测,确定仪器故障发生前,检测数据是否发生了偏离,并且通过对比测试终确定仪器发生偏离的时间。
5.9 部门**在故障解决方案中要故障解决时间,监督故障排除的进度。
5.10 仪器维修正常后,仪器组必须进行对比验证,仪器的准确度和精密度符合仪器规定的范围内,方可投入使用。
5.11 仪器组负责完成仪器故障报告,并将故障维修记录在仪器台帐中。
序号 考评要求
4.1.1 不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
4.1.22 不参加各级安全会议、安全学习、安全检查的
4.1.3 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安全学习迟到的。
4.1.4 进行危险作业时,没有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完善的。如动火证,有限空间,临时线,工作票等。
4.1.5 有关**在职工进行危险作业时,没有到现场指导的。
4.1.6 进行危险作业时未认真检查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就开始作业的。
4.1.7 在危险作业时没有设人监护的。
4.1.8 违章指挥未造成严重事故的。
4.1.9 发现严重事故隐患随时发生事故,不及时报告的。
4.1.10 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的。
4.1.11 没有及时反馈事故隐患整改信息的。
4.1.12 没有进行安全生产周检、日检的。
4.1.13 新员工没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调岗员工没有进行调岗安全教育就上岗。
4.1消防设施的采购
4.1.1由人事部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确定所需的消防设施数量与种类包括应急灯、灭火器、消防栓等,填写“请购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实施采购。
4.1.2人事部在采购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要求规定,在*的厂家或商家采购,同时严禁采购《*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令*32号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三批)》禁止的型号。
4.2消防设施的安装与验收
4.2.1采购回来后,由人事部负责登记造册,建立“应急设施台帐”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布局安装或放置到*的位置,安装过程中应根据场所*发生的火灾类型配备相应的型号灭火器材。
4.2.2人事部负责绘制“消防设施平面布局图”和“消防逃生示意图”,明确各个场所的逃生路线图,同时张贴消防安全通道标识牌和根据场所的分布情况将“消防逃生示意图”进行张贴。
4.3消防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4.3.1人事部应每月对公司所有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进行巡查,填写“消防设施检查记录”,确保其技术状态满足使用要求,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技术状态不能满足使用的要求如损坏、压力不足、重量不足、喷管老化皲裂、外观生锈、压手不能压下、喷枪堵塞、喷水管道破裂等,应进行标识,并负责处理如加药或更换维护。
4.3.2凡是装有消防设施的地方,由人事部负责进行区域标识,在区域内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4.3.3按照公司规定的管辖范围,由人事部明确各区域的消防责任人,各责任人负责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包括消防设施的日常清洁。
4.4消防设施的应用与培训
人事部应按照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对公司的所有职工进行消防设施的使用规范操作培训学习,确保其能够正确使用消防设施,防止因使用不当造成环境影响或人身伤害或导致环境事故的严重化。
4.5消防设施的废弃
对于消防设施无法使用同时也无法修复的情况下,实施报废,对于报废的消防设施严禁随意丢弃,由人事部负责集中退回厂家或作为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