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_单方面离婚怎么起诉_律师在线咨询_胜诉率高

    余杭_单方面离婚怎么起诉_律师在线咨询_胜诉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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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乾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孩子会怎么判?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又或者女方有抚养条件确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子女可以随父方生活。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四)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议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分居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赁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说清,法院也不好认定为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比如当事人一方在国外,4年未归,一方在国内;或者乙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万千可以说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不是感情问题导致分居的,这会对法院认定带来障碍。因此,必须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是的法院确信感情不和的因素存在才可以判离。当然实践中,这是困难的。
	3、分居已满两年。从可以证实已经分居的事件开始算起,到起诉时已满2年,才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1989年11月,较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离婚案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7条曾规定,夫妻分居满三年人民法院才可以判离,现在《婚姻法》规定为2年,更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因感情不各分居满二年的;适用此条款须满足四个要件,首先,有分居满二年的事实。一般情况下指分居处于持续状态。*二,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其他原因。比如以对方虐待为理由离婚,就不用考虑分居这条,适用这条是指如果没有别的情节理由,分居二年就可以离婚。*三条,是诉讼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离婚条件不是一定要分居。*四,经过调解无效。
	2、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法律事实,是指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判决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一是该公民离开较后住所地后下落不明;二是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时间必须满2年。
	3、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指除以上四种情形以外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离婚纠纷相当复杂,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因家庭经济问题、子女问题、赡养老人等问题引起的,有的是因性格不投、志趣不合、感情淡化或变异而引起的。因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而导致感情破裂以及婚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导致感情危机,也是一方提出离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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