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的特点
噪声污染与空气污染、水污染相比,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噪声具有感觉性
一种声音是否属于噪声全由判断者心理和生理上的因素所决定。不同的人对声音的感觉是不同的,因此,可以说任何声音对于不同的接受者都有可能成为噪声。
(二)噪声具有局部性
声音在空气中传播时衰减得很快,它绝不像空气污染及水污染影响面广,而是带有局部的特点。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噪声的影响范围很广。
(三)噪声具有即时性
噪声污染在环境中不会有残留的污染物存在,一旦噪声源停止发声后,噪声污染也立即消失。
城市交通噪声监测布点:
在每两个交通路口之间的交通线上选择一个测点,测点设在马路边的人行道上,离马路20cm,距路口的距离应大于50m。长度小于100m的路段,测点选在路段中间。这样的点可代表两个路口之间的该段道路的交通噪声。
测量:测量时应选在无雨、无雪的天气进行。测量时间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要求一样,一般在白天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测量。每隔5秒记一个瞬时A声级(慢响应),连续记录200个数据。测量的同时记录车流量(辆/h)。
数据处理:测量结果一般用统计噪声级和等效连续A声级来表示。将每个测点所测得的200个数据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第20个数据即为L10,第100个数据即为L50,第180个数据即为L90。
经验证明城市交通噪声测量值基本符合正态分布,因此,可直接用近似公式计算等效连续A声级和标准偏差值。Leq≈L50+d2/60, d = L10 - L90L10、L50和L90是测量的200个数据按由大到小排列后,第20、第100和第180个数对应的声级值。
噪声污染的检测
检测项目:
(1)、声环境质量噪声检测
(2)、交通噪声检测
(3)、社会生活噪声检测
(4)、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检测
(5)、建筑施工噪声检测
(6)、公共场所噪声检测
(7)、工作场所噪声检测
检测依据: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公共场所噪声测定方法》GB/T18204.22-2000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八部分:噪声》GBZ/T189.8-2007
四川成都噪声污染检测
随着近代工业的发展,环境污染也随着产生,噪声污染就是环境污染的一种,已经成为对人类的一大危害。噪声污染与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被看成是世界范围内三个主要环境问题。四川纳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是专业检测噪音机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