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级政策。未来五年重点培养一批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潜力的人才并争取入选3—4名,重点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两院院士等**人才15名左右。对我市新当选的两院院士和新引进的**人才,每人给予100万元工作经费和600万元奖励补贴。每培养一名两院院士给予培养单位500万元奖励。支持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科学家、*)工作站(室),传帮带培养创新人才,符合条件的给予50万元—100万元开办经费资助。
宝安区配套政策。对**人才按所获得市奖励补贴额度1:1的比例给予600万元配套奖励补贴。对企事业单位设立的院士(科学家、*)工作站(室),在市开办经费资助基础上,给予等额配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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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医疗卫生“三名”工程
深圳市级政策。重点引进培育名医(名科)、名医院、名诊所,吸引医学人才和团队,对引进的高水平医学团队给予800万元—1500万元的资助。结合推进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改革,选聘一批专业化、职业化的医院院长和高水平医生。
宝安区配套政策。未来五年,我区属医疗卫生系统引进和培养50名左右重点学科带头人,硕士及以上*人员达到10%以上;每年选派到国内外进修人数比上一年度增长10%以上,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全科医师500名。对新引进的医疗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后,可给予30万元—300万元奖励补贴,到街道基层单位工作的奖励补贴标准可提高一级,其中担任科主任的,还可以给予30万元—150万元创新业务支持经费。鼓励采用特聘顾问、特聘团队、退休返聘等多种形式柔性引才,按其贡献给予一定补贴。加强***队伍建设,在聘期内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津贴并可申请50万元的科研或培训工作经费,给予区名中医每人每年5万元津贴。鼓励和支持卫生人才进修学习,对符合条件的培训项目,按每人培训经费的50%对其单位给予补助;鼓励卫生人才提升专业素质,对取得在职研究生*学位的,可给予全额学费补贴,不**过10万元。实施200名中青年骨干高级专科医师培养及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人才培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工作,每年给予3.5万元补贴。医学博士、硕士应届毕业生到街道医疗卫生单位全职工作可分别给予10万、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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