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富邦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南山区拟上市企业备案登记申报指南
为帮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动态掌握企业上市进程,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南山区促进企业改制上市若干措施)》,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备案对象
工商注册地点在深圳市南山区并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以及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申请备案登记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 企业正在进行或已完成股份制改造。 (已上市或已挂牌新三板的申报企业,需在上市挂牌交易日或新三板挂牌函批准日起,12个月内提交备案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一)《备案申请表》(在线填写,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电子版原件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报日近1个月内在深圳市市场监督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打印的企业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企业基本信息栏)(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企业与中介机构(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签订的改制上市的相关服务协议。(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说明: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纸质版和在线提交材料必须完全一致,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提交,需验原件的请同时提供原件待验。
四、办理流程
(一)企业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二)项目受理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是否受理;
(三)审查合格的,由系统短信通知企业联系人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四)备案企业应于每年3月31日前更新备案信息,请直接下载申请书表格样例邮箱。不按要求更新相关信息,或不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再受理该企业相关上市扶持项目的申请。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
工业增加值奖励项目操作规程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对上年度工业产值5亿元以上、增加值增速**过15%的工业企业,按照工业增加值新增量的3%予以奖励。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本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总额控制、科学管理、公开透明和自愿申报、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采取事后奖励方式进行,受资助项目*验收。
三、资助标准
(一)企业年工业增加值增速**过15%的,按照年工业增加值新增量的3%予以奖励,年产值30亿元以上的企业不**过500万元,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不**过300万元,年产值10亿元以下的企业不**过100万元。
(二)本项目不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十三条*(五)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三)本项目不得与“总部企业规模扩大奖励”项目重复申请。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2017、2018年度在南山区均有全年完整的工业统计月报数据;
4、上一年度在南山区统计工业产值在5亿元以上(以统计部门提供数据为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企业及公**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备齐资料,通过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提出资助申请,并按要求将有关材料递交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窗口;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单位申请,对申请单位的和申报材料进行核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对方需补齐的资料;符合受理条件且资料齐备的,将企业申请材料分送资金主管部门;
(三)资金主管部门根据区统计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进行核准;
(四)资金主管部门编制项目资助;
(五)区统计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南山分别对企业的在地统计开展情况和注册情况等进行核查;
(六)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区专项资金小组审定;
(八)资金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下达资金;
(九)资金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打印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提交。
七、时限要求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企业申请(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奖励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其他事项
申请本项目资助的企业应**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
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项目操作规程(2019年度)
为促进我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引进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经认定的南山区总部企业,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购置或租用自用商品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可申请相应资助。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验收。
三、资助标准
(一)购置商品办公用房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购置自用商品办公用房(同一栋建筑物,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已获购房资助的总部企业,再次购置自用办公商品房的不纳入资助范围),按3000元/㎡的标准分3年给予资助,每年1000万元。其中:
上一年度在南山区纳税6000万元以上的,资助标准为3000元/㎡且不**过房屋均价的10%;
其他情况资助标准为2000元/㎡且不**过房屋均价的10%。
(二)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若2016年以来未享受过租赁南山区政策性产业办公用房,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租赁、同一栋建筑物且租赁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自用商品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5年内可给予与租房补贴,其中前3年每年可按租赁市场指导价(参照深圳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深圳市XX年度房屋租赁指导租金表》,确定年度平均租赁市场指导价;实际租金低于市场指导价的按实际租金核算;若未租赁指导价,采用实际租赁价格。下同)的30%给予300万元的资助;后2年每年按租赁市场指导价的15%给予补贴,每年150万。其中:
上年度在南山区纳税**6000万元的总部企业,资助标准按前3年每年300万元,后2年每年150万元进行补贴。
其他情况资助标准按前3年每年150万,后2年每年75万元进行补贴。
(三)若总部企业2016年来享受过租赁南山区政策性产业办公用房补贴,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租赁、同一栋建筑物且租赁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自用商品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5年内可给予与租房补贴,其中前3年每年可按租赁市场指导价的30%给予150万元的资助;后2年每年按租赁市场指导价的15%给予补贴,每年75万。其中:
上年度在南山区纳税**6000万元的总部企业,资助标准按前3年每年150万元,后2年每年75万元进行补贴。
其他情况资助标准按前3年每年100万,后2年每年50万元进行补贴。
(四)每一总部企业原则上只能享受以上一项扶持政策。
(五)本项目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十三条*(五)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 企业注册地在南山辖区;
2、 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 经南山区认定的南山区非金融类总部企业;
4、 2016年来未购买南山区政策性产业办公用房;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备齐资料,通过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提出资助申请,并按要求将有关材料递交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窗口;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单位申请,对申请单位的和申报材料进行核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对方需补齐的资料;符合受理条件且资料齐备的,将企业申请材料分送资金主管部门;
(三)资金主管部门根据区统计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进行核准;
(四)资金主管部门编制项目资助;
(五)区财政部门、区统计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南山分别对企业的地方财力贡献、在地统计开展情况和注册情况等进行核查;
(六)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区专项资金小组审定;
(八)资金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下达资金;
(九)资金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所需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在线填写,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请购置办公用房资助的,提供购买商品办公用房的购买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付款凭证、(网上提供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申请租赁办公用房资助的,提供租赁商品办公用房书面合同及上年度付款凭证、(网上提供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填报租赁办公用房信息明细表(格式参见附件1,按照统一模板填写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网上按照统一模板上传);
(七)企业办公用房的情况说明书(包括现阶段的使用情况,有无租赁、购买政策性产业用房,有无享受用地政策,需注明办公用房功能用途、业务类型等内容)(网上提供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交原件);
(八)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说明: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提交,需验原件的请同时提供原件待验。
七、时限要求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企业申请(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应于资金下达后一个月内,持相关资料办理拨款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其他事项
申请本项目资助的企业应**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骨干企业购置社会办公用房补贴
资助标准:上年度在南山区新购置自用办公商品房的,可按1500元/平方米且不**过房屋均价的10%给予补贴,总额不**过1500万元。补贴按照40%、30%、30%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申报条件及说明:
1)达到南山区骨干文化产业企业标准,且上年度在南山区新购置自用办公商品房的企业为申报主体。购置时间以网签日期为准;
2)购置政策性办公用房的企业不在资助范围内。
3)达到深圳市或南山区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或已享受市、区总部企业扶持政策的,不再享受本扶持政策。
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
1) 《骨干企业社会办公用房补贴资助申请书》(在线填写);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原件扫描上传);(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5)购置办公用房的合同、网签合同备案证明资料、及支付购房款项等的银行往来凭证付款凭证复印件;
6)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复印件(如有);
7)承诺书;
欢迎来到中金富邦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网站,我公司位于经济发达,交通发达,人口密集的中国经济中心城市—深圳。 具体地址是
广东深圳南山区10000,联系人是吴小姐。
联系电话是13420985992,
主要经营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500 - 10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