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带有FSC认证标志的木制产品,可以避免买到来源于濒危树种或非法砍伐的产品,向消费者保证了产品来自于能满足当代和后代社会、经济、生态需求的森林,也是对绿色和平的支持。全球大约已有79个国家的一亿多公顷森林得到了FSC认证。
FSC根据原则及标准独立审核后给林业单位颁发认证书,并在此后至少每12个月以内进行一次检查,如期间发现林业主或林业单位管理不善,或违反相关条例对其认证的森林单位做出不当举动时,可以即时收回认证。
FSC原则与标准适用于所有的热带、温带和寒带森林。许多原则与标准也适用于人工林和部分人工补植的森林,可以在国家和地区水平上起草更为详细的、适用于各类森林植被类型的标准。FSC原则与标准应纳入到寻求FSC认可的所有认证机构的审核体系和标准中。虽然FSC原则与标准主要是为生产木质产品的森林经营而制定的,但在很大程度上也可应用于生产非木质林产品及提供其它服务的森林经营。原则与标准是一个整体,没有主次之分。
1.5森林经营区应当避免非法采伐、定居及其它未经许可的活动。
1.6 森林经营者应承诺长期遵守FSC原则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