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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诉讼业务:民事案件代理仲裁非诉讼业务:专项法律服务服务内容:诉讼业务所在地:青岛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律师咨询

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
1 、当好法律参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建立法律文件档案和法律风险预警机制;
2 、对客户业务经营上及管理上的所有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和帮助;
3、起草、审核、各类法律文件,如协议、合同、章程、项目建议书、商务信函等;
4、参与或跟踪客户的重要经济活动;
5、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策划或法律咨询服务,代理出庭诉讼或仲裁;
6、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律师见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7、信用调查,对公司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主体、工商登记、法律地位、真实身份、背景、经营管理现状、资产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
8、为客户寻找、介绍合资、合作伙伴或投资人,寻找、介绍项目或提供相关信息;
9、定期上门服务;
10、提供信用帐户服务,进行资金监管;
11、完善或建立客户内部规章制度及运作机制;
12、重大事务团队服务。
以土地使用权与他方签订的合作建房合同应如何认定其效力
按照约定履行步骤依法改变用地性质实现合作开发远期目标,土地实现变性前发生纠纷,不能因此否定前期签订的合作建房合同效力。合同当事人依约占有不动产的履约行为为合法占有,受物权法保护;足以对抗对方提出的腾迁请求

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原告依据侵权责任法*三十六条*二款、*三款的规定起诉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应予受理。
原告仅起诉网络用户,网络用户请求追加涉嫌侵权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为共同被告或者*三人的,应予准许。
原告仅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请求追加可以确定的网络用户为共同被告或者*三人的,应予准许。

生效判决确认债权的受让人是否享有对生效判决的申请再审权
民一庭认为,依法就生效判决享有申请再审的主体应为原审当事人及其义务承受人、法定案外人。生效判决确认债权的受让人并非原审当事人,不是适格的申请再审人。

出让人按照联合竞买人的约定与其中一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另一方联合竞买人不属于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当事人签订联合竞买协议约定双方出资竞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由一方办理土地摘牌手续,领取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向该方当事人发出成交确认书并与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签订合同的竞买人就出让土地的履行、解除等单独起诉出让人的,另一方联合竞买人不属于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欢迎来到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网站,我公司位于中国着名的品牌之都—青岛市 具体地址是山东青岛市南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联系人是段贵成。
联系电话是18106397077, 主要经营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建筑与房地产、*海商与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公司拥有专业团队服务提供各行各业法律咨询。本公司为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海商、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本所设有城阳分所,李沧分部,西海岸分所。。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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