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酒、洋酒、啤酒、食品类的进口,自2011年以来从事进口出口报关的实际操作,随着政策方面的变化,我们在报关上也要有相应的变化。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完成从国外进口红酒到中国呢?
进口啤酒的进口税
进口瓶装啤酒现行税率(所征收的税项,以币交纳):
1、 关税:0% (关税:CIF ×0%);
2、 :17% (:(CIF+关税额)×17%);
3、 消费税:10% (消费税:[(CIF +关税额)/ (1~10%)]×10%)。
政策的改变导致很多进口企业深受其害,所以我们如何重新选择口岸海关进行进口食品类的清关呢? 深圳出口加工区(坪山保税区)作为二线关(所有进口货物都需要先经过*关才能转关到保税仓,所以称为二线关),具有境内关外的特殊海关监管区,所以我们在国外进口的食品红酒可以从国外发货到深圳盐田港、蛇口港、或者中国香港再转关进入坪山保税区仓库。 货物进入保税区仓库相当于货物还在国外一样,*提前在国外加贴中文标签。 等到货物进入保税区仓库之后,向保税区海关申报进口的时候再送中文标签样品给到海关现场审核,审核无误之后再全部加贴合格的中文标签, 如标签不合格则重新修改之后再送到海关审核。
进口啤酒经营企业应到当地商品检验检疫局领取表格,准备下列申报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
2、 啤酒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企业需将所对应的进口啤酒样酒由国家商检总局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3、 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4、 生产厂商《卫生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5、 生产厂商《啤酒生产工艺流程》原印件及译文(只需要简单的啤酒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示意,并加盖企业印章或负责人签署。);
6、 中文商标设计样张。
保留原正面标签显示的外文并在中文标签上必须有对应译文,且中文品名字体要大于外文品名字体。样张必须是原样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以上资料齐备后,通过当地商检局上报国家商检局审核批准,发放“中文注册商标批准书”,一款酒对应一个商标。如果一款酒再申请一个商标,啤酒的中文名称不得相同。而如果申报的中文名称已有重复的,需要另外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