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的基本概述
所谓转继承,就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继承公证的流程为,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然后提交材料。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有。倘若二人感情不和,这笔遗产离婚后也是一人一半。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等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