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对于纠纷的赔偿的具体金额要是依据具体案情以及受害者的实际损失而定,赔偿依照法律规定一般包含在该机构所花费的费用支出,营养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机构的过错致使患者疾的还要赔偿伤生活补助费,根据伤等级,按照事故发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之月起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过5年,疾用具费等。如果致使患者的还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事故赔偿时效有多久?
依据《*共和国民法通则》*136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事故纠纷适用这一时效期间,即纠纷要求赔偿的时效为一年。伤害明显的,自受伤害之日起计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并能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认之日起计算。
产品的销售者对产品的缺陷不存在过错
从本条**解释规定来看,患者因产品缺陷导致被损害,可以请求销售者或生产者赔偿。如果患者选择请求销售者赔偿,则此时销售者承担的责任和生产者一样,都是严格责任。但就产品生产者和产品销售者内部责任划分而言,则有不同。根据《*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四十三条规定,产品缺陷形成的原因,并非销售者的过错所致,则销售者可通过向生产者追偿,主张终免责。
接种疫苗致病赔偿适用盖然性因果关系
本案要旨:接种疫苗是**公共卫生安全的预防措施,但存在因接种疫苗引起异常反应致病的风险,理论上难以排除偶合事件,因果关系的判断应适用盖然性因果关系理论。
机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形
2011年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本条**解释所针对的产品责任纠纷置于侵权责任纠纷中的“损害责任纠纷”之下,显然是将机构对缺陷产品承担责任限定在机构诊疗过程中,对患者使用缺陷产品或输入不合格血液而导致损害的情形。一般情况下,患者就医都是在由开出后,在购买或器械。此时,机构实际就是产品的销售者,承担本条规定的责任当无疑义。但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可知,随着医改的推进,分家的加速,患者完全可以在药店、超市等市场经营者处购买到非药或器械。在患者在非机构自行购买产品的情形下,机构无从管控产品的品质,故让其对该产品缺陷导致患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是缺乏正当性的。故机构可以此主张免责。也即,后者情形不属于本条所规范的对象。
不及时转诊的责任认定
当患者出现所在机构不能处理的危重情况时,不及时转诊,造成病情延误,应承担相应责任。
纠纷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对于纠纷的赔偿的具体金额要是依据具体案情以及受害者的实际损失而定,赔偿依照法律规定一般包含在该机构所花费的费用支出,营养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机构的过错致使患者疾的还要赔偿伤生活补助费,根据伤等级,按照事故发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之月起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过5年,疾用具费等。如果致使患者的还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