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传bao律师-----律师,法律硕士,天津行安律师事务所主任,“企法税”顾问中心创始人,曾在美国OCU大学法学院研修,具有证券和基金从业资格,天津律协金融业务会、劳动法业务会。周律师执业16年,以踏实勤勉、思维缜密的办案风格,以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携律师团队主要办理以下类型的重大、疑难、复杂的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案件:
1、公司法律顾问、税务筹划;
2、刑事辩护;
3、婚姻、交通事故、合同、债权债务、商账追收等民商事纠纷;
4、房地产、物业、工程建筑纠纷;
5、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纠纷。
6、股权、企业股份改造、挂牌上市。
周律师携行安所律师团队,愿继续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刑事辩护技巧具体包括哪些知识
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我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也作了内容相同的规定,只不过是该规定不仅对律师适用,对非律师的其他辩护人也同样适用。对于律师辩护的法定理由,我归纳出以下四类。
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
2、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辩护的法定理由。
在犯罪主体刑事责任能力方面的有:精神方面间歇性精神病人,生理方面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等;在主观方面恶性程度较小的有: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等;在犯罪作用方面较小的有:从犯、胁从犯;在犯罪后将功折罪的表现有:自首、立功等。此外,还有一些特殊规定。
周律师执业16年,以踏实勤勉、思维缜密的办案风格,以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携律师团队主要办理以下类型的重大、疑难、复杂的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案件:
1、公司法律顾问、税务筹划;
2、刑事辩护;
3、婚姻、交通事故、合同、债权债务、商账追收等民商事纠纷;
4、房地产、物业、工程建筑纠纷;
5、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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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相对于法定情节而言,酌定情节指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随着公诉人队伍素质的普遍提高,起诉书和公诉词的水平越来越高,有人甚至赞扬它是向罪犯宣战的檄文。
对一些可以或应当从轻、减轻被告处罚的法定情节,如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从犯、立功等,起诉书和公诉词一般都能客观认定,公诉人还利用法庭辩论阶段先于律师发言的机会率先向法院提出,大有不让律师独做“好人”的趋势。
很多律师越来越感到有利于被告的法定情节都让公诉人先说了,除了在法庭上向公诉人“致谢”外,没有留下什么可让律师说的了。我则不以为然,我认为遇到上述情况时,可以在简单表达认同公诉人(但千万不可讲向公诉人“致谢”的话)发表的有利于被告的法定情节的基础上,腾出更多辩护时间和篇幅多说有利于被告的酌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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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地产、物业、工程建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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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也是有“法律保质期”的,过期可就不会受法律保护了。劳动仲裁申请时效要注意,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要特别注意不要错过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切忌轻易地放弃申请劳动仲裁的。法律不保护睡在上的人,遇到侵害自己权益的不良企业,一定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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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包括哪些内容
(一)劳动争议纠纷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的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具体包含以下类型: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8、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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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律顾问、税务筹划;
2、刑事辩护;
3、婚姻、交通事故、合同、债权债务、商账追收等民商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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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这是由于企业调解会的性质决定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会,既不是司法、仲裁机构,也不是行政机关,而是在职工下,专门处理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职工群众组织。因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与审判、仲裁活动不同,调解活动参加人不具有诉讼活动中的和义务,调解会没有对劳动争议的强制处理权,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也没有法律强制力保证。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