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始终遵守认证的相关要求、遵守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并有义务协助认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2. 在证书的有效期内,持续有效运行管理体系。
3. 按申请文件、认证方案的要求,提供真实充分的信息和记录。
4. 为现场审核组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通讯、审核期间办公场所及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5. 提供至少三个月的体系运行的有效证据(能源管理体系提供至少六个月的体系运行的有效证据)。
6. 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费用。
7. 在证书有效期内,管理体系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及相关方有重大投诉;生产的产品或服务被执法监管部门认定不符合法定要求;发生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发生变更(包括:法律地位、生产经营状况、组织状态或所有权变更、强制性认证或其他资质证书变更;法定代表人、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发生变更;生产经营或服务的工作场所变更;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范围变更;管理体系和重要过程的重大变更等);出现影响管理体系运行等其他重要情况。
8. 甲方如持有乙方所颁发的带有CNAS(即中国合格评定**)认可标志的认证证书,应当接受CNAS的见证评审和确认审核,如果拒绝将会导致认证资格的暂停。
9. 正确使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认可标志、认可标识,包括:在传播媒介(如互联网、宣传册或广告)或其他文件中引用认证状态时,应符合乙方要求;不做出或不允许有关其认证资格的误导性说明;不以或不允许以误导性方式使用认证文件或其任何部分;在认证范围被缩小时,修改所有的广告材料;不允许在引用其管理体系认证资格时,暗示乙方对产品(包括服务)或过程进行了认证;不得暗示认证适用于认证范围以外的活动和场所;在使用认证资格时,不得使乙方和(或)认证制度声誉受损,失去公众信任。
10. 出现认证方案规定的重大问题时,应于二十四小时内通告乙方,证书被撤销后十二小时内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并停止有关认证内容的广告和宣传。
11. 证书被撤消后,停止使用并向乙方交还证书,停止使用所有引用认证资格的广告材料和宣传。
12.希望注销认证证书时,提**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乙方同时将证书(包括副本)交还乙方,注销手续。
□按2014版申请认证,提供有效的认证标准要求的管理体系文件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及环境目标
□环评批复、“三同时”验收证据(在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内,1998年12月后设置的组织应提供,之前设立的组织未发生改扩建可不提供)
□主要污染物,执行的排放标准及类(级)别
□主要污染物监测报告(二级及以上环境影响因素组织,提供一年内的监测报告)
□组织近一年内未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自我声明(组织的活动产生的环境污染、环境影响重大时需提供)
□受审核方的环境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活动区域;需要时提供管网示意图(至少包括污水、雨水管)并注明各排污口
□主要污染物处理流程示意图/处理方法(二级及以上环境影响因素组织需提供)
□按2015版申请认证,提供的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文件:
a)认证申请组织概况
b)环境管理体系范围描述;
c)环境方针、目标及实施措施;
d)受审核方组织结构及职责要求文件;
e)应对风险和机遇以及合规义务的管理文件;
f)识别、评价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准则;
g)信息交流管理文件;
h)与产品、服务、活动(包括应急准备和响应)相关的重要环境因素管理控制文件;
i)环境管理体系绩效评价(包括:监视、测量、分析、评价)管理文件;
j)环境管理体系有效文件目录。
6.1.1公司在策划质量管理体系时,应考虑4.1和4.2的要求,并确定需求应对的风险和机遇。
6.1.2质量管理体系策划的内容包括:
A. 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风险识别/风险清单--初步/风险可接受水平的确定);
B. 进行风险评估(严重性/可能性/危害评价值);
C. 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D. 提出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E. 风险管理监督和改进
6.2 质量目标及其实施的策划
6.2.1总经理批准/发布公司的质量目标。质量目标体现了公司对QMS系持续改进的承诺和提供的产品满足要求所需的具体内容,并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6.2.2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的质量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和展开。分解的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评审性。必要时,在每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本部门的质量目标,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6.3 变更的策划
当公司决定质量管理体系需要变更时,应当有计划和系统化的进行(见4.4)
应考虑:
(1)改变的目的和其潜在后果
(2)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3)资源的可用性;
(4)分配或重新分配职责和权限。
质量手册的编制、批准和发布:
a. 公司研发部主管依据ISO9001:2015标准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负责编写质量手册;
b. 质量手册由总经理批准发布;
c. 质量手册换版时,仍执行上述程序。
2. 质量手册的发放:
a. 质量手册由公司管理部负责发放,对内发放的质量手册为受控版本,加盖“受控文件”印章。对外发给认证机构的为受控版本,盖“受控文件”印章,发给咨询机构/顾客以及其他部门的为参考版本,盖“参考文件”印章。
b. 受控版本的质量手册持有者,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外借、擅自更改和复制,但调离工作或离开本公司时,应变更或交还手续。
3. 质量手册的更改和换版:
a. 质量手册由行政负责更改。但受控版本质量手册的内容更改时,可以采用划改或用更改页替换作废页的形式更改,所有更改由管理部统一集中实施,并依《文件和记录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b) 质量手册经过重大或5次以上更改,或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发生重大调整时,应进行更换版本。质量手册的换版仍执行本手册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