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所需材料:①报到证;②身份证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办理人事档案转出所需材料:
①《委托保管人事档案协议书》;②调档单位开据的调档函;③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
高校毕业生携带报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惠农区就业创业服务局填写《委托保管人事档案协议书》并办理实名制登记。
高校毕业生办理档案转出时,携带《委托保管人事档案协议书》调档函和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办理。档案寄出由人才交流中心发邮政或机要,本人不能自带。
如果本人不能办理,可以申请,申请时需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办理所需材料。
档案托管注意事项:
一、公共集体户管理的对象
凡是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并取得毕业资格的普通高校本科及本科以上未婚的毕业生,在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需要继续落实就业单位的的毕业生。
“中心”公共集体户只接收毕业生本人落户,不接收配偶、父母及子女落户。
“中心”将根据有关规定向托管的毕业生出据有关户口、升学、经历、存档、出国等方面的证明及身份证补办,为托管者提供相关服务。
我“中心”公共集体户是为未就业毕业生在寻找就业单位期间提供户口托管服务,不能为办理结婚登记;计划生育等提供相应服务。如确需办理结婚登记,需把户口迁回原籍后办理。
二、公共集体户管理的时间
未就业的毕业生在规定的三年就业期限内由“中心”管理,就业期限到后还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将其户口关系转回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三、办理落户应该提供的材料
(1)毕业生需出具“报到证”(省外院校)或登记证(省内院校) 、“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张半寸黑白正面免冠近照(照片按制作身份证的要求);身高、血型证明(县级及县级以上提供);“户口迁移证”。
(2)如实填写由“中心”提供的《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申请表》、《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协议书》和常住人口登记表。
为了便于流动人员档案的补充与完善,按照本人自愿选择,向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委托保管人事档案。存档人员按照个人的实际情况,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申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登记表》,按照登记表载明的事项,完善档案材料,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补充档案材料。
如何办理档案托管?
目前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有三种方式委托保管:
一是用人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
由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复印件盖鲜章)与人才服务机构达成档案委托管理事宜,并提供员工档案所在地,由人才服务机构开具调档函调集员工档案,后由单位人事人员提交员工人事档案补充材料。
二是按工作单位所在地委托存档:
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劳动合同原件、社保卡(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是按户籍地委托存档:
需提交社保卡(身份证)、户口薄原件或复印件,(若为申请,另须提供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及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档案托管怎么办理呢?档案托管如何办理呢?很多用户不知道档案托管办理的方法。下面小编来介绍档案托管的办理方法。
1、首先申请托管所需资料有:单位代理、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档案。
2、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代理,需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一寸免冠照片、本人档案。
3、然后办理程序有单位代理,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其次工作人员审查无误后,单位填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代理合同》。
5、然后受理方打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代理手册》。
6、还有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代理,代理人员提出个人的书面申请材料。
7、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即可由代理人员填写《就业认定登记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代理合同书》。
8、之后工作人员打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代理手册》。
9、后代理人员凭《灵活就业人员增加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到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金。